惠州首位县区副处级一把手出庭应诉 博罗法院自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共有88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惠州日报 2017-01-13 12:16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梁玉友 叶彩云 周泽锋)因不服公安部门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决定,惠阳男子卢某将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博罗法院日前公开审理该起行政案件,惠阳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闫健平出庭应诉。

根据起诉状,原告卢某认为,2016年9月27日,惠阳区公安分局以吸毒严重成瘾为由,对其作出强制戒毒两年的决定。原告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规定,请求予以撤销,按照243.3元/天的国家赔偿标准赔偿,直至其恢复自由时止,并在惠阳区范围内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庭审中,闫健平就原告是否属于吸毒成瘾人员等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据悉,闫健平是惠州市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首位出庭应诉的县(区)副处级正职一把手。据统计,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博罗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88位县 (区)政府行政机关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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