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月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98.8% 惠州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精细化解”机制 创建平安惠州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李标华 谭迎疆)今年以来,惠州市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了“三安”(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社会安全)、“三和”(社会和谐、人心和顺、邻里和睦),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个不发生”目标。
“飓风2016”综合考核排名全省前列
惠州市把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纳入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部门正职年度责任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实行黄牌、红牌警示管理及重大群体性事件“一票否决”制度。同时,认真用好综治政策工具和惩戒手段,传导综治工作责任和平安建设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基本形成责任清晰、奖惩分明的综治责任体系,推动综治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与此同时,加强对多发案、易发案行业场所平安建设的主管责任、属地责任、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的措施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各司其职,推动齐抓共管。
各级政法部门坚持强力“精准打击”不动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暴恐、涉黑恶、“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犯罪活动,提升平安环境。惠州市“飓风2016”专项打击行动取得显著战果,今年打击成效综合考核排名全省前列,全市共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6%;命案同比下降34%。深入开展提升社会安全指数“五大行动”,力争四项指标比省规定时间提前一年(2017年)全面达标。市综治委将县(区)综治考评末位、治安问题突出的7个镇街(单位)列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挂牌整治并约谈主要领导,倒逼限期整改,净化了治安环境。
市财政每年至少拨100万作司法救助
惠州市着力建立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精细化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多方配合,及时调处”方针,采取“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元参与”措施,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前联调、仲裁调解等相衔接联动的具有惠州特色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其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建设,2016年1~11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6740宗,调解成功6662宗,成功率98.8%。出台《惠州市化解矛盾纠纷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财政每年拨出300万元专款对调解成功案件进行补贴,每成功调解一宗案件奖励300~500元。此外,出台《惠州市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财政每年至少拨款100万元用于司法救助工作。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惠州市全面铺开落实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目标管理和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紧紧围绕“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排除公共安全隐患”三大工作重点,初步形成“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打造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三级平台升级版,社会安全指数和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坚持“责任网格化、平台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理念,稳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动职能下沉,平安建设在网格中落地,以“小网格”细胞推动现代惠民之州城市安全“大平安”。
新闻推荐
国税电子税务局带来办税新体验 仲恺国税借力电子税务缴款按下纳税服务“快进键”
电子税务局的使用便利了纳税人,提高了办税效率。本组图片均为本报采集纳税人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业务。▲▲仲恺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