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显著位置或要喷标识 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

惠州日报 2016-10-10 15:14

●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5万元

●在前车门两侧显著位置喷涂经营区域、所属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及标志、监督投诉电话等网约车标识

交通部于7月份发布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后,全国各地相继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10月8日,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实施细则》明确了网约车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网约车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网约车驾驶员条件,以及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申请、发放。同时,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责任、经营区域以及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经营服务的监管。

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须由惠州公安部门核发

《实施细则》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都进行了准入门槛设置。《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取得惠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车辆注册日期须在3年以内,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5万元;在车辆规格上,要求排气量不小于1.8L或1.4T(新能源汽车不受此限制),前后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

在车辆外观及技术性能上,《实施细则》要求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在前车门两侧显著位置喷涂经营区域、所属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及标志、监督投诉电话等网约车标识;外观、颜色与当地巡游出租汽车有明显区别;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达到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二级以上技术等级。

在司机方面,《实施细则》提出,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未被撤销或吊销过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类别,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对于曾从事出租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还要求其最近一年内查实的服务质量事件少于3次。

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区域有限定

《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由所属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网约车及驾驶员不得同时加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区域也做了规定,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网约车的经营区域为惠城区和仲恺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惠阳区、大亚湾区网约车的经营区域为惠阳区和大亚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网约车的经营区域分别为该县辖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期限为4年,届满后可申请延续。

《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制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测评结果将作为网约车平台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对网约车进行一次审验,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本报记者邱若蓉

温馨提示

13日前可提意见建议

《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全文刊登并向市民征求意见。10月13日前,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意见或建议。邮箱:lyk54509@163.com;传真:2829666;信函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25号交通大厦619室。(若 蓉)

新闻推荐

惠州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本报讯(记者邱若蓉)昨日上午,惠州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惠东县召开,副市长邓庆忠参加会议。邓庆忠一行到惠东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