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知心人公益践行者 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周慧芸是“惠州好人”

惠州日报 2016-10-12 15:11

周慧芸探望横沥翟村留守儿童。

在工作中,她始终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用爱传递着法律的温度,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等群体的权益,是群众的“知心人”;在生活中,她是个低调的公益践行者,坚持义务献血13年,共献血6000多毫升,相当于一个健康人体内的鲜血总量。

她,就是周慧芸,是惠城区检察院一名普通检察官,在平凡的工作与生活中,以己度人,坚守“善行”,成为大家的“身边好人”。

群众知心人

获助案件被害人送来锦旗表感谢

“自己多做一点工作,给群众带来的却不只是一点点的帮助。”周慧芸用行动守望正义,诠释法律温情。

比方说,在一次案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时,作为举报控申科干警,周慧芸主动与公诉、侦查监督部门沟通协调,通过认真审查案件,将白某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家属列为刑事被害人救助对象。

这个过程中,周慧芸通过询问被害人家属、社区走访、与承办法官座谈、讯问犯罪嫌疑人、旁听庭审等途径,全方位了解刑事被害人所受犯罪侵害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及家庭经济情况、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实际赔付能力等。她还耐心地倾听被害人家属诉说苦衷,鼓励被害人家属坚强面对生活。

不少被害人家属获得了周慧芸的帮助后,心中很是感恩。被害人家属林某就在周慧芸帮助下,获得了一笔救助金。林某向区检察院送来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锦旗,还写了感谢信,信中写道:“正当我感到人情冷漠、心灰意冷时,是区检察院,是周检察官的一个电话给了我温暖、给了我希望”。

当周慧芸听到群众对她的赞扬时,总是轻描淡写地回应道:“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

公益践行者

13年献血6000多毫升

十多年前,周慧芸无意中在一篇报道中看到,一个见义勇为的青年在救治的过程中因为输血不及时而永远地离开了人世,造成这巨大遗憾的原因竟然是医院没有充足的血源。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此很长一段时间笼罩在独生儿子英年早逝的阴影里。

“如果医院有充足的血源,年轻人就不会白白地死去了,一个家庭就不会从此没有了欢乐。”就是在那一刻,周慧芸暗自激励自己,一定要以有限的力量去挽救无价的生命。

2003年,周慧芸在惠州西湖的流动献血车上,第一次挽起了袖子,伸出了臂膀,毫不犹豫地献出了400毫升血。当时,无偿献血知识和意义还不是很普及,家里人不理解她的做法,其母亲更是一边责怪她一边逼她喝营养汤,同时警告她“下不为例”。

“无偿献血可以在危急时刻挽救急需输血者的生命。血液的作用是任何物品无法代替的,只有更多的人坚持无偿献血才能保证正常的临床用血。”周慧芸的信念没有动摇过,但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她从此以后总是瞒着家里人跑去献血。

13年来,周慧芸无偿献血15次,共献血6000多毫升,相当于一个健康人体内的鲜血总量。

“做公益服务的践行者可以给自己和社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周慧芸乐于助人的行为,让她当之无愧地入选2014年第四季度“惠州好人”榜。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谢菁菁郑国瑞 通讯员李 维 余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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