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奖励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区知识产权激励活动方案出台

惠州日报 2016-10-21 15:01

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和大亚湾区内企业注意啦!今年11月15日前,根据要求向区工业贸易发展局提交材料可以申领知识产权激励现金奖励。

区工贸局官网日前公布《2016年大亚湾区知识产权激励活动方案》。据悉,此次激励活动以代理机构和区内企业为主体,旨在提高企业专利申请积极性,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资助

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每件至少资助1.5万元

“《方案》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出了4种激励措施,全方位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区工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度有增长的企业(以市级及以上部门给予的数据为准),可以申报增量资助,根据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同分别给予2000元/件、1000元/件、400元/件不等的资助。企业依照PCT(PatentCooperationTreaty,专利合作协定)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以就高、优先的原则,按照《大亚湾区专利资助奖励暂行办法》,每件按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在参与活动的企业中,活动主办方还将评选出1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根据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含企业法人代表申请的专利)的不同对增量部分分别给予4000元/件、2000元/件不等的资助。

除了上述资助,记者还注意到,此次《方案》还对首次在大亚湾辖区内申请专利的区级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有资助,其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实用新型专利当量的 (1件发明专利相当于3件实用新型专利),按照发明专利4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2000元/件的标准予以资助。

机构资助

代理机构按时完成任务可获5万元资助

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也在激励范围内。不过,《方案》明确要求申报机构需是经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广东省辖区内合法的,且在惠州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这些机构还需要业务范围涵盖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代理和研究咨询服务,具备为对接企业提供检索分析、预警预测、侵权分析、技术规避、战略策划等研究咨询服务的能力。此外,2015年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98%以上。

《方案》规定,根据参加活动的代理机构2015年在大亚湾区专利代理情况,区工贸局将设定其今年的目标任务。代理机构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5万元资助。

企业和机构可以登录区工贸局网站查询具体申报条件,并下载申报所需填写的材料。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扶优、扶强、总量控制的原则,区工贸局对企业和代理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参加激励活动的企业和代理机构。

本组文字本报记者张晨

新闻推荐

协助办好第五站惠货全球行活动 市外事侨务局解放思想提升惠州市对外开放水平

今年来,市外事侨务局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学习讨论活动。局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带队下基层调查研究、走访兄弟市学习借鉴,在深化...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