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千宗纠纷超六成友好和解 惠州“函告和解”经验在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推广
“3年多来,我们通过"函告和解"方式创新受理纠纷1000余件,和解调解率超60%,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日前在重庆召开的2016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惠州仲裁委员会主任董国路的发言,受到全国仲裁人的关注。
这种“多解扣子,少敲锤子”的“函告和解”方式,高效促成矛盾纠纷和谐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在会上作为经验进行推广,得到广泛好评。
“函告和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最近,市区某小区部分居民与物业因为小区公共运动设施维修费用闹矛盾。物业认为居民故意弄坏,不肯维修。居民认为物业有义务维护,不修就不付物业费。
“对于这种数额较小的争议案件,在物业、房产等小标的纠纷领域,当事人认为打官司、去仲裁时间长、成本高,自行和解又担心没有法律依据,拖而不决容易让小毛病闹成大问题。”惠州仲裁委员会主任董国路说。
自2014年2月被列入全国仲裁“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单位后,惠州仲裁委大胆创新,树立“少敲锤子、多解扣子”的纠纷处理观念,积极探索运用调解和解、友好仲裁、仲裁斡旋和谈判等多元化方式解决纠纷。
“函告和解”便民服务是惠州仲裁委在仲裁“两化”试点中的一项创新做法,在物业、房产、担保、借贷等小标的纠纷领域义务为群众与企业提供 “和解”服务。“函告和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它是针对一些经济合同或协议争议解决机构约定不明,或约定了仲裁但因标的数额较小、当事人又愿意和解的情况而采用的一种仲裁便民便企、利民利企的延伸服务。如采用“函告和解”方式没有促成争议解决,将引导当事人进入并直接启动仲裁程序,实现“调仲对接”。
“函告和解”扩大受案行业范围
据了解,3年多来,通过 “函告和解”方式受理了物业、房产、担保、借贷、燃气、水电等纠纷1000余件,和解调解率超60%。
“"函告和解"增加了案件受理数量,扩大了受理案件的范围,促进案件受理多样化。”董国路表示,开展“函告和解”便民服务前,惠州仲裁委年受理案件数量平均在三四百件之间,受理案件类型主要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为主,案件类型单一,结构缺少科学性,行业仲裁没有特色。经过三年多的试点,仲裁的受案范围从以前的建设、房产、物业等几个主要行业拓展到银行、保险、民间借贷、股权等10多个行业,案件超过千件,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受案领域更加广泛。
“函告和解”也丰富了纠纷处理办法,提高了案件和解调解率,促进处理纠纷多元化。参加仲裁“两化”试点、开展“函告和解”前,该委处理纠纷案件主要运用传统的调解、裁决的方式,案件调解率在40~50%之间。通过三年多的试点,处理纠纷增加了仲裁确认、函告和解、调解中心调解、建设工程评审中心评审等方式,一大批纠纷进入仲裁程序前积极采用和解、调解方式,纠纷处理方式日益多元化,案件和解调解率明显提高。
“函告和解”便民服务已经成为惠州仲裁委推进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的一大亮点。
本报记者曾兴华 通讯员邓秉文 叶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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