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4月起全市国税实行实名制办税 11月1日起全市国税系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逐步实行
近日,惠州市国税局发布《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纳税身份识别管理的公告》(2016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涉税人员在国税部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纳税人必须采集身份信息后方可办理涉税业务,标志着全市进入税收实名制管理时代,开拓了“一次身份确认,终身零障碍办税”的办税新途径。此举有利于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其涉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五类人员均须纳入税收实名制管理
纳税身份识别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验和维护,在明确办税人员身份及办税授权关系的前提下为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从《公告》上看,涉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如果涉税人员既是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又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等(例如:个体户),则优先采集法定代表人信息。如果涉税人员既是财务负责人,又是办税员、领票员等,则采集财务负责人信息。一个自然人在一户纳税人信息中只能有一个职务,但可绑定多户纳税人。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应对办税人员进行采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等信息。
国税部门在采集、核实和确认涉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涉税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涉税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过关注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及维护。
据介绍,纳税身份识别管理系统已于今年5月1日在大亚湾区试点上线,并在全市稳步推广。11月1日起全市国税系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逐步实行。试点单位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实名制办税,2017年4月1日起全市国税系统全面实行实名制办税,涉税人员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三大亮点 提供精细化管理
据介绍,纳税身份识别管理系统采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与整合应用,将纳税人身份信息采集、甄别、应用贯穿于整个税收工作流程,打造具有惠州特色的身份识别系统,具有三大亮点:一是身份信息真实,监控管理到位。系统采集的涉税人员实名身份信息,实时与公安系统对接,并与相应的纳税人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方便税务部门对涉税人员办税行为进行实时监管。二是融入办税平台,助力联合办税。实名制办税将与国地联合办税业务实现深度融合,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三是保障群众权益,构建诚信体系。通过在系统中建立“黑名单”、“白名单”,在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切实保障守法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纳税人征信系统。
“这样办税更便捷了,同时保障了纳税人涉密信息和合法权益,可以有效避免他人盗用、冒用自身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说起办税新体验,某五金制造公司办税人员罗先生感慨道。
省国税局在有关政策解读中介绍到,依托税收实名制管理采集的信息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管理。让守法者尽享优质服务,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创新采集方式足不出户完成实名采集
“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可完成身份信息采集,不用大老远跑去办税服务厅,这可太方便了。”来自某建材公司的陈会计在办税人员的指导下,用微信几分钟就完成了实名采集。以惠州电子税务局为基础平台,市国税局将身份信息采集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采集渠道,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推广微信端信息采集方式,纳税人只需登录“惠州国税”公众号,动动手指即可上传个人身份信息、绑定纳税人。纳税人也可以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采集。
将线上线下采集的数据实时传递到惠州电子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了数据扎口管理,确保所采集的身份信息“精确到人、关联到户”。
完成身份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无论在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税还是通过自助终端办税,都能实现线上线下身份证“一刷即办”,享受“一次身份确认,终身零障碍办税”的服务。
杜绝虚假信息 有效防范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在绑定纳税人信息时,通过微信端或前台所录入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信息需与纳税人在金税三期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保持一致,系统方可比对通过,否则需携带身份证件复印件 (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先更改税务登记信息,再采集个人身份信息,从而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验证无误后再将个人信息与纳税人信息进行绑定。采集完毕后,办税人员再办税时,必须扫描二维码或刷身份证认证通过,方可办理后续业务,以此杜绝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业务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部门人士提醒,国税部门在采集、核实和确认涉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涉税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涉税人员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本人接到告知后未采集身份信息的,税务部门暂停为其办理涉税事项,相关涉税人员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温馨提示
涉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影印件、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国税机关在采集涉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以下证件的原件为有效身份证件: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外国公民护照。
涉税人员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制采集身份信息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需实名认证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需实名认证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可从惠州国税门户上进行下载,扫一扫查看: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
本版文字 本报记者余雪芹
本版图片均为本报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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