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户外将全部拆除 30日前未自行整改或拆除的将被强制拆除

惠州日报 2016-08-10 16:46

淡水城区有较多户外广告。

惠阳区在7月对全区户外广告进行了一次彻底普查,发现绝大部分户外广告违反相关规定,影响了惠阳城市形象。

对于这些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8月30日前未自行整改或拆除的,该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凡妨碍执法人员执行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绝大部分户外广告未经审批将被拆除

夜幕降临,走在淡水城区大街小巷,各式各样的LED户外广告牌、立柱广告牌、霓虹灯、灯箱等陆续亮起,五颜六色的灯箱、霓虹灯让淡水的夜晚变得绚丽多彩起来。

然而,记者在淡水金惠大道、崇雅路、淡水立交桥、爱民路、惠州南站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发现,一些楼房外墙的悬挂广告、LED广告牌、立柱广告牌等,陈旧破损,随意张挂,广告牌锈迹斑斑,存在安全隐患。

在街道的人行道上,不少商家的灯箱广告随意摆放在路边,有的还占用免费停车位,给行人及过往车辆造成不便;一些店面的牌匾存在一店多牌情况,门窗上乱贴乱画;灯柱、公交车站牌等也有“牛皮癣”广告,严重影响了惠阳市容市貌。

“惠阳的户外广告不规范,外墙悬挂的房地产、酒店、餐饮、培训等广告牌大小不一,有些还悬挂在道路的围栏上,有损惠阳文明城市的形象。”淡水市民罗小姐说。

惠阳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惠阳第三产业较为发达,广告业前景良好,但一些户外广告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和悬挂,如未经审批、破损污旧、“牛皮癣”广告多等,影响了惠阳文明城市形象。

根据全面彻底普查的结果,惠阳99%的户外广告都是未经审批的,这些户外广告将一律拆除。

广场和高速路口等成为重点整治区域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市容环境、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户外广告治理整顿工作。惠阳区政府将发出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公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对违反通告所提及的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由设置人自行整改或拆除。限期之内没有整改或拆除,惠阳区将在8月30日前进行强制拆除。

这里所说整改或拆除的户外广告包括:一切未经合法审批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经审批但已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告技术设置规范的各类广告设施;有碍市容观瞻,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未按“一店一招牌”等规范设置的门店招牌。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户外广告整治范围包括全区主干道两侧、十字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各大广场、车站、桥梁周边、建筑物外部和楼顶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标识、道路标牌等设施。

重点范围是惠阳市政广场、金惠大道、好宜多商贸广场周边、淡水立交桥、沈海高速公路淡水出入口、迎宾大道洋纳村路口、爱民路、惠州南站等重要十字路口;人民路——— 北环路秋长BP加油站至西区圆盘,白云路——— 深圳交界处至马骝岭桥,开城大道——— 好宜多商贸广场至西区圆盘。

对临街门店牌匾标识存在空置、破损、掉色、陈旧等情形的,惠阳将要求广告业主及时设置和更换。店牌匾凡一店多牌,门店门窗上有乱贴乱画、“牛皮癣”广告等有碍市容市貌情形的,则要进行整改和拆除。

本组文/图(除署名外) 本报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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