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标志仍为3张 惠州市继续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惠州日报 2016-08-24 16:22

本报讯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取消?机动车前挡风玻璃上贴有的标志将从三张减为两张?近几天来,网络上关于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消息不少。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惠州市将继续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惠州市按全省统一部署继续发放黄绿标

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就包括2009年颁布的《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87号)》。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部发布文件后,广东省环保厅及时向环保部就是否继续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进行咨询,环保部的答复是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要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的,可以继续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修订版)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

此外,为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规范环保标志技术鉴别工作,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省环保厅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的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的机动车,继续免费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惠州将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要求执行相关规定,继续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该负责人回应。

根据《规范》的相关内容,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副本的式样和规格由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以往的做法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环保标志鉴别规范下月中旬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广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规范和统一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工作,省环保厅日前出台《规范》。针对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的车型,车主对按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异议并到机动车登记地环保部门申请通过技术鉴别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规范》作出详细规定。而对于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系统可以查询到的车型,按查询结果核发环保标志。

如何提出申请?由车主到机动车登记地环保部门领取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环保部门将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

受理技术鉴别申请后,环保部门要在10个工作日之内通知车主带齐资料原件并将车辆开到指定地点进行装置形式核查和尾气排放检验,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关检验检测事项。环保部门根据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系统查询结果、装置形式核查结果和尾气排放检验结果,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范》将于下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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