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院公开宣判3起依法核准执行死刑案

惠州日报 2016-07-05 18:10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3起被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的案件,分别是申某犯故意杀人罪案、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案和周某犯贩卖毒品罪案。宣判后,申某、刘某、周某被执行死刑。

申某与张某原是恋人关系,后张某(女,殁年17岁)提出分手,申某怀恨在心。2013年6月15日,申某携带一尖刀到张某工作的工厂附近找到她,威胁张某跟其一起离开,张某被迫答应。当日13时许,张某到电子厂附近一出租屋向被害人李某(殁年35岁)借钱,申某一同前往。在李某的住处,张某表示不愿意跟申某出走。申某遂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张某,致其倒地。李某见状,用塑料凳砸打申某,阻止其行凶,不幸也被申某用尖刀刺伤倒地。李某倒地后,申某继续捅刺张某、李某,并用刀割划二人颈部致两人死亡,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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