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一定要亲笔书写 第34期“法治在线”走进河南岸聊财产继承

惠州日报 2016-07-07 18:05

两位律师做客“法治在线”现场。 本报记者王建桥 摄

两位律师做客“法治在线”现场。 本报记者王建桥 摄

由市委政法委、市普法办主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承办,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惠城区依法治区办、河南岸街道党工委协办的今日惠州网第34期“法治在线”节目昨日来到河南岸街道办文化中心,本期节目邀请了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健和李梦天,就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与现场观众及网友交流。

立遗嘱可防子女争夺财产

主持人:为什么要立遗嘱?

李梦天:若没有立遗嘱,容易引发子女之间的财产争夺。立遗嘱的好处是可以防止家人争夺财产,同时,生前可以对需要抚养的、经济能力相对薄弱的人作出安排。另外,如果没有立遗嘱,逝者的家人可能会面临债务纠纷。

主持人:遗嘱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等类型,哪一种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黄健:公证遗嘱,但是如果立遗嘱的人处于没有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时,公证遗嘱就是无效的。

遗嘱重要的是怎么保管让谁保管

主持人:这里有个案例,有一位老人家有两个儿子,在大儿子照顾他时,他立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大儿子。后来由于大儿子工作忙,老人家去跟小儿子住,又立了一份遗嘱,把这套房产留给小儿子。在老人家去世后,这套房子最终判给小儿子,先立的无效,后面立的是有效的。还有什么情况下立的遗嘱无效?

李梦天:第一个是立遗嘱人无行为能力或者说限制行为能力,如老年痴呆症患者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同时,若立多份遗嘱,以最新所立的遗嘱为准。

代书遗嘱要有代书人签名。在北京有一个违规的案例,当事人找到打印店的人打印遗嘱并送到律师事务所,同时当着律师的面写上名字和时间,但法院认定,代为书写的遗嘱必须有代书人的签名,他在打印时找的是打印店的打印员,当时既找不到这个人,也没有这个人的签名,形式上只有见证人,没有代书人,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最后认定为不符合代书遗嘱。遗嘱除形式合法,更重要的是怎么保管,让谁保管。

主持人:房产传给子女有3种方式:继承、赠予和买卖,在很多资料中发现,这3种方式需要交的税费差别非常大,那么选择哪种方式最好?

李梦天:选择方式不能一概而论。父母以买卖方式将房产传给子女的条件,一是父母的房子须为首套房,二是房子的年限是5年以上,我们认为继承的税费相对来说是最低的,但是继承要等父母过世后再办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代书、口头遗嘱需两个见证人

观众:自立遗嘱的人在什么情况下是生效的?

李梦天:只要是亲笔书写,并写明时间就可生效,但必须证明没有头脑不清晰、没有患老年痴呆症或间歇性精神疾病 (也就是在法律上不具备行为能力)。通俗地讲,就是当时不具备行为能力,或者是患有精神病、老年痴呆症,这些情况下自己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黄健:自书一定要亲笔书写,不能打印出来签个名。只有代书、口头、录音这3种形式需要两个见证人。

观众:父母患有癌症,子女没有履行赡养和治疗义务,又想继承财产,能不能继承?

李梦天:不孝子女仍然有法定继承权,但是老人立遗嘱时可以把它排除。本报记者付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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