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因抢客斗殴或被暂停营业 惠州市加强惠州机场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管理

惠州日报 2016-07-21 17:27

本报讯 (记者戴 建)为加强惠州机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出台《惠州机场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管理制度》。根据《制度》,出租车司机如果出现为争抢旅客而打架斗殴的行为,将被要求重新学习考试,考试合格才能继续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制度》提出,本市出租车在惠州机场共用同一条专用通道,依先后顺序排队候客。出租汽车司机必须到指定的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排队候客,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制度》特别列出了出租汽车司机的4种行为:因严重违规行为或服务质量问题被中央、省、市媒体曝光,影响恶劣者;涉外投诉并经查证属实,造成严重影响者;为争抢旅客而打架斗殴,扰乱机场治安秩序者;聚众闹事造成停运等不良后果,影响行业稳定者。《制度》指出,出租车司机若在惠州机场出现上述4种情形之一,除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还一律要求其重新学习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继续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并由市交通运输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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