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5人获评信用管理师

惠州日报 2016-06-21 18:49

本报讯 (记者戴 建 通讯员张晓梅)今年4月,惠州市获批成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和制度的完善,惠州市企业对信用管理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记者日前获悉,今年上半年,惠州市有5人获评高级信用管理师。目前,惠州市已有25人获得信用管理师资格认证。其中,高级信用管理师7人,中级信用管理师18人。

信用管理师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目前,信用管理师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增补本),属于国家职业第二大类,即专业技术人员大类体系中的一项国家职业。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惠州市陆续有人参加广东省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中、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今年5月,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首次组织惠州市相关部门和企业人员统一参加考试,最终5人获得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1人获得中级信用管理师资格。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惠州市信用管理人才缺口非常大,企业急需这方面的人才。”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会长胡美香告诉记者,惠州市有一个农业龙头企业,由于对客户信用考核不到位,导致经常被拖欠货款,最后被迫停止饲料生产这一块业务。“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指导下,协会开始组织人员参加广东省信用管理师资格考试,希望为惠州市企业提供更多信用管理人才。”

据介绍,参加信用管理师资格考试有许多前置条件。比如,报考初级信用管理师必须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报考中级须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报考高级则须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胡美香说,随着社会对信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许多大中型企业将设立信用管理部门,这需要大量信用管理人才,因此信用管理师的从业前景非常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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