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税费高兴地展示发票 杨女士拿到惠城区首张个人二手房转让增值税发票
本报讯 (记者刘 丹 通讯员邢欢)昨日,惠城区首张个人二手房转让增值税发票成功开出,标志着营改增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迈出第一步。
先前预约办理业务的市民杨女士交易的是一套位于市区麦地南二路的不动产,成交价格是82555元。如果按营改增前的方法计算,买卖双方需缴纳税费13786.69元,而营改增后需缴纳税费13134.11元,节省了652.58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杨女士幸运地成为惠城区首位享受此项改革红利的二手房交易纳税人,兴奋地向大家展示了她手上的发票。
据了解,为做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惠城区地税局全体人员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加班加点,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积极主动联系国税部门共同测试系统。“五一”假期,惠城区地税局工作人员继续坚守岗位,为预约了营改增业务的纳税人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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