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全市企业减负逾89亿元 惠州市实施供给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激发企业活力
■从2016年10月1日起,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船舶排筏过闸费和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6项省定项目,同步免征其市、县级收入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全面打通企业抵扣链条,实行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增加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
■从2016年下半年起,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将单位费率下调到5.5%左右
惠州市已建立起有324家企业规模的基金企业数据库,5家合作银行积极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基金贷款业务,已向110家高成长性中小微企业发放5.33亿元基金贷款,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如今,惠州市围绕降成本再出实招。日前出台的《惠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 (2016-2018年)》提出,到2016年年底,为全市企业减负约89.4亿元以上,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约11亿元、人工成本约2亿元、税负成本约35亿元、社会保险成本(含住房公积金)约13亿元、财务成本约22.3亿元、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约4.1亿元、物流成本约2亿元,企业综合成本较2014年下降5%~8%。到2018年年底,企业负担持续减轻。
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如何持续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如何提升企业竞争力,形成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良性循环格局?
《计划》提出,要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巩固2015年以来惠州市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成果,对国家、省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
同时,稳妥推进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免工作,加快实施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零收费”。从2016年10月1日起,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船舶排筏过闸费和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6项省定项目,同步免征其市、县级收入,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此外,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清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国家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不得设定中介服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经清理规范工作明确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项目,对确有必要的极少数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从严审核、从严控制。绝大部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通过市场调节价格,不再由行政事业单位垄断收费。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
打通企业抵扣链条降低税收负担
《计划》提出,降低人工成本,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全年计划培训20000人,预计全市全年使用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资金1600万元。全市全年实现技工院校免学费资助15000人,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人。同时,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计划》提出,降低税负成本,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将剩余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范围,全面打通企业抵扣链条,实行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增加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完善征管服务措施,引导企业推进经营管理创新,加强财务核算,积极取得抵扣凭证,用足抵扣政策,降低税收负担。
今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97%
《计划》提出,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进一步优化社保险种结构,落实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降低社保运行管理成本。同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维持较低的社会保险费率水平,促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制度。从2016年下半年起,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将单位费率下调到5.5%左右。在继续贯彻落实2015年10月1日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63%下调至0.43%的基础上,2016年制定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对执行新费率后行业基准费率升高的,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费率措施。
同时,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7%。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之间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引导基金合作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计划》提出,降低财务成本。减轻企业融资成本。积极统筹现有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对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积极落实惠州市关于鼓励资本市场发展的措施,对企业上市、赴新三板挂牌等直接融资行为给予奖励,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同时,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积极统筹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注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并利用好省级风险补偿基金,共同发挥放大效应,引导基金合作银行支持惠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积极推动惠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设和规范运作,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外,运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企业债务成本,运用政策性产业基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参照省的做法,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新一轮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事后奖补。运用已经设立的各种专项资金,对重大科研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企业创建技术中心、专业镇建设等给予支持,以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增加研发创新投入。
调整销售电价推进电力直接交易
《计划》提出,降低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调整销售电价,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推进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加强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政策宣传,动员更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大型工业企业及符合政策的商业企业参与直购电,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同时,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降低企业用地费用,降低油气使用成本。
《计划》提出,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物流行业技术创新,按政策清理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降低高速公路使用成本。
本报记者田铁流 通讯员胡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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