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十步工作法当好职工娘家人 市总工会组织召开全市工会劳资矛盾形势分析研判会

惠州日报 2016-05-13 20:52

今年前4月,惠州市职工队伍形势总体稳定,劳资纠纷主要由欠薪造成。这是昨日记者在市总工会组织召开的全市工会劳资矛盾形势分析研判会上了解到的。接下来,市总工会将突出维权主业,按照省总工会“准、快、法、变、好”五字要求,运用“十步工作法”,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

劳资纠纷形势整体平稳可控

“工会帮了我们大忙,让企业及时复产!”“工会保护了我们的权益,感谢你们!”今年3月底,在惠州市甲企业的劳资纠纷处理上,企业、员工均对工会工作人员的调处表示感谢。甲企业去年底着手准备撤资,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及名称不变更,员工劳动关系继续履行。今年2月,员工得知情况后,认为甲企业已经变更,要求其在3月31日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得不到肯定答复后,2月20日开始怠工。乙公司愿意在3月31前向员工先行支付经济赔偿金,但员工心存疑虑,向所在街道工会请求法律支持。接报后,惠城区总工会马上派法律顾问接受咨询。3月11日,公司将一名煽动其他员工罢工的女员工解除合同,员工不愿离厂,再次发生纠纷。3月12日,市总工会副主席曾红艳到企业与员工、企业协商后,员工复工。最后,在惠城区总工会的见证之下,当事三方签订了先行支付经济赔偿金集体合同,企业、员工双方均对调处表示满意。

“维权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近年来,惠州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突出维权主业,依靠各地基层工会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曾红艳介绍,1至4月,惠州市劳资纠纷形势整体平稳可控,第一季度劳资纠纷55%是由欠薪造成的,多发生在关停导致欠薪的小微企业。

发挥4支队伍作用消除纠纷隐患

研判会上,针对目前可能发生的劳资纠纷,曾红艳表示,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好4支队伍的作用。一些企业内部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多由工会工作人员任职,要发挥好企业内部劳动法律监督协调员的作用,第一时间报送情况,第一时间协调处理,调解企业劳资纠纷;市总工会维稳维权信息员队伍要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做好劳资纠纷排查和舆情收集;发挥劳资纠纷应急分队作用,提升应急处理效果;发挥工会律师团专业性作用,去年底全市100名工会律师团律师受聘担任300家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参与处置化解企业劳资纠纷等方面服务。

曾红艳说:“各级工会工作人员处理劳资纠纷时要运用好"十步工作法":即通信息、稳情绪、选代表、明诉求、重评估、速调处、循法理、善协调、强服务、勤总结。”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慧红表示,维权是工会主业,各地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会处置劳资纠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用好“十步工作法”本土经验,并按照省总工会“五个第一时间”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到达劳资纠纷现场、第一时间把工人组织起来、第一时间搭建劳资双方协商平台、第一时间防范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第一时间发布矛盾纠纷处置情况信息)和“准、快、法、变、好”五字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

本报记者马海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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