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被堵,邻里闹官司勤调解,法官拆心墙 龙门“85后”女法官成功调解一起邻里关系纠纷案

惠州日报 2016-05-27 20:04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秦达惠)龙门县人民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通行权引起的邻里关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85后”女法官的主持下尊重事实和法律,积极协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龙门县蓝田乡某村村民李甲(原告)与同村村民李乙(被告)的宅基地相邻。2005年2月,李甲在其宅基地上建一幢楼房,该楼房坐北向南,左靠水圳坑边,前靠邻居楼房,右边靠李乙的宅基地,右边为李甲平时出入的唯一通道。2015年9月,李乙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搭建简易平房,将李甲平时通行的道路堵塞,造成原告日常进出仅靠屋前邻居屋檐下出入。李甲以李乙的行为侵害了其通行权为由,将李乙诉至法院,要求李乙拆除建筑物,消除妨碍,停止侵害。

被告李乙辩称,原告李甲出行不是必须从被告的宅基地上通行,且原告也不肯让被告在其宅基地上铺设排水管,故不同意留通道给原告通行。

为了做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主审女法官陈晓冬多次勘验现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征询了村民小组及村委会的意见,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同意拆除妨碍原告通行的部分简易平房,在其宅基地上留一条宽度为80厘米的通道给原告通行,原告同意在其宅基地上让被告铺设地下排水管道,方便被告排水。至此,该起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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