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挂饰物挡视线或罚50元 车身外观装饰不可遮挡号牌

惠州日报 2016-04-25 21:57

本报讯 (记者张 晨)据报道,一名上海网友晒出罚单,因在车内挂饰物被当地交警部门罚款50元,引起惠州市不少市民关注。车主在车上挂装饰物,会不会被罚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警部门。

市交警支队宣传设施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惠州,这种情况仍以宣传教育为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违者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罚款。交警部门提醒车主,若不遮挡视线一般不会处罚,但当车内摆饰过多、摆放位置不当,特别是一些不固定的挂件类,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容易晃动影响司机视线,导致交通事故。车主也应主动自查自纠。

据了解,对车身外观进行装饰,应注意不能遮挡车辆号牌。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一次记12分、并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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