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名主审法官宣誓上岗 市中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 创建平安惠州
法官宣誓现场。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林峥云 摄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林峥云)“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4月26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54名主审法官宣誓上岗,他们将组建23个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据悉,今年2月,省委批复同意惠州为全省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单位,惠州市两级法院正积极推进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人财物统管、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工作。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前,案件的审批权在院庭领导手上。”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在原有院、庭(局)建制的框架下,组建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减少案件审批层级与环节,推行扁平化管理,将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中,院领导和副处级以上主审法官配备若干辅助人员组成第1审判团队,其他相关庭(局)根据人员和案件数量情况,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分别组成若干审判团队,大的业务部门可以组建3~4个审判团队,小的业务部门可以组建1~2个审判团队。同时,市中院正建立“以工作量配人”的资源管理模式,突出审判团队管理单元功能,实现科学动态分案。
法官和法官助理书记员按1:1:1配置
为正确处理好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市中院还制定出台 《惠州市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下月起还将正式实施《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目前,惠城区、大亚湾区、龙门县等地法院均按照 “权责统一”原则,开展主审法官工作室、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基础。今年初,市中院以落实法官员额制为重点,制定出台《惠州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统一提名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确定全市法院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按照不低于1∶1∶1比例配置。目前,省高院明确惠州首批法官员额为283名,下一步将按照向基层倾斜、向案件多的法院倾斜的政策,明确全市法院法官员额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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