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高中招生录取模式不再“唯分数”

河源日报 2021-01-27 08:09

○本报讯记者谢少娜《河源市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台。根据《方案》,河源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从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等方面推进,《方案》于1月22日实施,有效期为5年。

初中学考实行全科开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成绩是监测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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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方案》,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逐步实施。2023年起,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有学考成绩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社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初中学考。考试科目涵盖《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同时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等3项也将纳入考试范围。

在考试方式上,语文等9个科目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主要采取现场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理化生实验操作采取现场实验操作和计算机辅助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各学科考试时间有变化

根据《方案》,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课时要求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生物、地理、生物实操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物理、化学实操及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分数方式呈现,考试总分为830分,其中文化科760分,体育科70分,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物理科目总分的10%,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占化学、生物科目总分的10%。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采用等级分记录入综合素质评价,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初中学考成绩,长期有效。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作为升学依据或参考

《方案》提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五个方面重要观测点最高得分值均为20分,实行各自计分且各学期得分可以累加,五方面得分不作汇总。《方案》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学校必须将每位报考的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及分数)记录并录入该生的报名信息表。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均为C等级及以上等级的学生,重点高中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均为B等级及以上等级的学生。

高中招生录取模式

不再“唯分数”

《方案》明确,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机制继续执行50%的分配比例,把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阶段学校(含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同时,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从2023年起,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初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一定的资格条件,在达到资格条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学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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