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严打失火毁林违法行为目前河源市侦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35宗

河源日报 2021-01-25 08:06

○本报讯记者刘昕实习生黄依依通讯员邹燕辉近期,河源市天气持续天晴干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集中警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加大严惩力度,对河源市出现失火毁林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非法野外用火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提升全市森林火灾防控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共35宗。

日前,和平县吴某某在大坝镇农事作业期间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该县森林公安机关接警后,依法立案侦查,对嫌疑人吴某某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并移送司法机关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和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黄奔介绍,吴某某在森林防火区野外违规用火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及罚款。

1月15日,连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破获两起森林火灾案。经查证,内莞镇、上坪镇连续发生森林火灾的原因是村民燃烧杂草和桃枝,犯罪嫌疑人华某玉、李某英被依法刑事拘留。据统计,进入冬季特别防火期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35宗,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案件46宗,依法对森林火灾肇事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3人,行政处罚46人(其中行政拘留23人)。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河源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将加大对山火肇事者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山火过火面积达30亩以上的一律采取刑事拘留,过火面积小于30亩的,一律给予行政拘留。同时,检察机关还将提起生态公益林诉讼,追究山火肇事者的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禁火令,抓好源头治理,严管野外火源,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坚决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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