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敢“统”善“统”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网”

河源日报 2020-10-21 08:07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进行了调整,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消防专业队伍、“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由林业部门统一转设至应急管理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市森防指办公室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敢“统”善“统”,认真督促各地各职能单位落实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全面提升抓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力度和强度,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落实“十个一”

国庆中秋“零山火”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群众进山旅游、秋收冬种、祭祀上坟烧纸等诱发森林火灾因素增多,森林火灾隐患突出,形势不容乐观。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确保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十个一”措施,提前谋划,高位推动,全力以赴,严防严守,实现今年国庆中秋长假全市“零山火”佳绩。

据悉,“十个一”措施即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开到镇一级,各县区长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印发一个全市“森林防火加强月”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限,合力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各县区政府发布一个森林防火禁火令,依法严查各类野外违规用火和山火案件;发动全市公职人员签订一份《国庆中秋扫墓森林防火承诺书》,争做文明祭祀先行者;在县镇村公告栏、景区、学校、主要进山路等重点区域贴一张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通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县区为单位举行一次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业务技能大比武,提升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伍处置初发火情扑救水平;深化一次隐患排查,在全市开展森林火灾专项行动,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强化下乡督导,成立7个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督导;安排一次靠前驻防,节日期间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到重点乡镇靠前驻防,做好应急扑救准备;落实一个抽查通报,每天市森防指对乡镇确保至少有1名主官在岗留守值班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据了解,通过开展“十个一”措施,河源市在今年“双节”假期取得全市“零山火”佳绩,实现河源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调整后的良好开局,打赢了今年进入特别防护期的首个硬仗,确保了全市市民欢度“双节”。

森林火灾和

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

连平县高莞镇森林火灾案例。2019年12月5日,连平县高莞镇西南村村民周甲、余某权、周某力会同周乙在西南村大窝肚山场半山腰寻找风水地(墓穴),其间犯罪嫌疑人周甲派烟给余某权和周某力,周乙未抽烟,周甲、余某权、周某力三人抽烟后将烟头丢弃在半山腰林地离开后引发森林火灾。经县森林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该森林火灾系周某甲烟头未熄灭引起,过火面积达到刑事标准。同年12月8日,周某甲被逮捕。2020年5月15日连平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周某甲有期徒刑2年。

紫金县黄塘镇野外违规用火案例。邓某珍,女,63岁,系黄塘镇人,2020年10月2日12时许,到黄塘镇澄田村红光村民小组谷塘窝山岭半山腰其家公坟地祭拜,烧香烛纸钱。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和《紫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紫府〔2020〕48号)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邓某珍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森林防火区(注: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的范围)全年禁止野外用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严格禁止下列7种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本报记者欧阳瓒通讯员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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