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高宇: 捍卫法律尊严 努力追寻法治梦
■记者刘烨华通讯员陈碧霞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高宇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持自己内心的法治梦,努力做好案件的审理、裁判工作,彰显出一名女性法官的专业知识和人格魅力,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对症下药巧调解
在办理各类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高宇灵活运用“冷处理法”“背靠背调解法”“感情引导法”“利弊分析法”等工作方法,引导当事人调解和进行释法答疑,力争让双方当事人在案件中都得到较为满意的结果,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在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中,原告认为两被告所签的土地置换合同牵涉到其承包经营的土地,诉请确认合同无效。因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寸土必争是绝大数农民的原则和底线,庭审过程中双方发生多次激烈的争吵。庭审结束后,高宇立即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让双方先冷静再择机作进一步调解。后经高宇联系当地村干部一同进行调解,原告最终与被告握手言和,达成和解,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当地的村干部说:“如果每个法官都像高宇一样愿意花时间做农村纠纷调解工作,那我们就有福了!”
心系群众细核查
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因遭受交通事故导致左腿严重残疾,腿部肌肉已经严重萎缩。因被告保险公司对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还是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有较大异议,无法促成调解,故原告多年未能获得赔偿金,后续治疗无法得到保障。
在法庭上,原告因多年来遭受的病痛折磨却无法及时得到赔偿潸然泪下,一直在哭诉其的苦楚和辛酸。庭审结束后,高宇赶到被上诉人所在的龙川县铁场镇进行走访和调查,确定其是在城镇居住生活多年后,回来马上撰写判决书,判令被告保险公司以城镇居民标准向其支付赔偿金。在收到判决书以后,该上诉人含泪表示:“这份判决给我带来了希望,让我更有信心和勇气生活下去了!”
据了解,自进入员额制以来,高宇主办案件536宗,其中主办知识产权类和涉外商事类一审案件100多宗,审结传统民事纠纷案件400多宗,还参与了部分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审理的案件种类较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增强了综合办案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参加合议案件近1000宗,连续3年的案件审结率均为100%,承办的案件极少被发回或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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