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一村民非法猎捕12头野猪被逮捕
○本报讯记者刘昕近日,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经过连续作战、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据了解,2020年5月,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线索,称龙川县佗城镇塔西村有村民涉嫌非法狩猎。办案民警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务”作战平台,并结合案发现场勘查情况,最终锁定塔西村村民陈某辉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嫌疑人陈某辉供述了其在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间,在佗城镇塔西村各个野猪出没的地点安装好野猪夹(猎夹),非法猎捕野猪共计12头并宰杀、出售的事实。
据悉,野猪系三有陆生野生动物。2017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系河源市野生动物禁猎期,野猪夹(猎夹)系禁用捕猎器具。犯罪嫌疑人陈某辉使用非法猎捕工具在禁猎期、禁猎区内猎捕、宰杀、出售野猪,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陈某辉已被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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