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轻微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60元
○本报讯记者曾俊霖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和今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重点改革工作安排》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将轻微高血压、糖尿病纳入河源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
根据《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患有轻微高血压,凭确诊高血压病的出院记录,或近半年规范的门诊病历(首次确诊需含临床表现、体征、治疗用药等)及疾病诊断证明书;轻微糖尿病患者,凭确诊糖尿病的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包括检验报告单)及疾病诊断证明书,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资格。
《通知》规定,轻微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报销均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年度限额标准分别为每年360元。参保人患高血压、糖尿病等2项以上(含2项)门诊特定病种疾病的(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脏心脏肝脏移植术及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其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较高的一种确定核报。
据了解,参保患者如果在可以直接联网结算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支付自己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在未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患者需持身份证、发票原件、门诊用药清单到当地社保局办理报销。
新闻推荐
8月9日,中华医学会会员、广东省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屈光手术专业组委员、广东省视光学会屈光手术专业委员会会员熊露将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