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警方捣毁一个非法收购、转卖银行卡犯罪团伙 抓获嫌疑人13名
○本报讯记者欧阳瓒通讯员戴志雄杨容清近日,东源县公安局捣毁一个非法收购、转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13名,刑拘12人,扣押银行卡、U盾、手机卡一大批。
今年5月初,东源县公安局接到市公安局新侦支队筹建组转来关于包某贤等人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存在可疑交易的线索。接到线索后,东源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查。
据悉,专案组民警通过对包某贤等10人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及其他银行的开户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包某贤等人存在非法提供银行卡给诈骗团伙使用的嫌疑,并且掌握该团伙人员分散,行踪不定,为了将该团伙一网打尽,专案组决定继续细心经营,等待成熟的时机收网。
2020年6月7日,因受台风影响,出现大风大雨天气,团伙成员基本没有外出,时机成熟,专案组联合市公安局新侦支队筹建组及相关技术部门开展收网行动,行动人员分成10个抓捕小组和1个机动组,在市公安局技侦支队、网警支队的技术支持下,最终共抓获嫌疑人10人,刑拘9人。经线索调查,民警于2020年6月19日,再次收网抓获嫌疑人3人,刑拘3人。目前,该12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犯罪团伙通过出售、出租自己的银行卡、U盾给他人获利,每张银行卡每个月收取几百元的租金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一套银行卡以几千元的价格出售。犯罪团伙购买银行卡后,使用这些“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银行卡内存储了很多敏感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让不法分子轻易获取和倒卖这些敏感信息,就为违法盗刷提供了机会,且容易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出售的银行卡也极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一旦造成严重后果,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因为贪图小利小惠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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