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民警行骗被判有期徒刑3年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刘芷君陈碧霞连平男子周某冒充民警以帮助被害人调查老公出轨证据为由,诱骗被害人通过微信、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汇款。日前,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8年7月,周某添加阿丽(化名)为微信好友后,自称是公安缉毒民警,在聊天时提出可以帮阿丽调查其丈夫出轨的证据,但帮忙调查需要10多万元费用。2018年8月13日至2019年3月期间,阿丽陆续通过微信、银行转账方式将共计124240元转给周某作为调查费用,周某编造了“调查记录”交给阿丽。2019年5月后,周某将阿丽微信拉黑并拒接阿丽的电话。
连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424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辩护人认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如果有人打来电话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不要轻信,可以拨打或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核实。对方以微信的方式发来警察证件照片,也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询问。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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