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出台22条“干货”措施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指导意见》核心内容为“两确保、一加大、两做好、一建立”,共分为22条细化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确保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鼓励各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融资额度、加快审批流程,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加大信贷投放,确保2020年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
确保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减费让利降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再下调0.5个百分点,确保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其中5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20%。
在企业融资方面,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融资支持。搭建河源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融资服务对接平台,建立河源市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资金需求重点保障企业库,重点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企业落实生产原料、设备改造、供应应急物资等所需的融资要求。
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金融纾困工作,河源市各银行机构要出台详细举措,从满足疫情防控信贷需求、对受疫情影响的客户实施差异化信贷措施、提高信贷业务审批效率、线上金融服务、减免手续费、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开辟金融服务绿色渠道等方面,以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鼓励河源农商行系统拨出专项信贷额度40亿元,重点支持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三必需”企业生产、复工及农副产品春耕备耕的农资供应融资需求。
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支持河源市银行机构线上联网办理业务。各银行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疫情救援和捐赠资金第一时间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建立金融服务专项机制,精准、及时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陈农心表示,将按照《指导意见》具体要求,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对各银行机构的督促考核,让惠企金融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同时,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摸底,促进银行机构和企业快速有效对接,实现更多企业贷款落地。继续做好金融纾困工作,发挥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政策优势,对符合相关条件企业贷款采用最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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