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与黄靖经协商一致并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对以下债务人享有的本公告载明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已经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享有。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以下债务人,请尽快向债权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及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以下为公告内容: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于2018年12月21日将其对债务人谢志勇享有的贷款债权及其相关从权利,依法转让给黄靖,转让金额197729.22元(暂计至2018年12月20日的本金、利息金额,后期将累计增加),抵押人为谢志勇,抵押物地址为河源市黄沙大道拆迁安置点二期南三排第五卡。特此公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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