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非法倾倒六车垃圾犯污染环境罪获刑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张怡萍陈碧霞日前,两男子因非法倾倒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被公诉机关起诉至和平县法院。
2017年9月,谢×平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廖×庆,两人商量由廖×庆从外地运输垃圾到龙川县交给谢×平处置,并由谢×平负责寻找垃圾倾倒点。同年9月至10月上旬,廖×庆、谢×平合伙在和平县东水镇长热村博背公路及公路下的山林处分3次共倾倒6车垃圾,导致当地环境受到污染,造成经济损失共计30.45万元。
和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庆、谢×平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廖×庆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谢×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办案法官表示,希望广大群众以本案为戒,提高爱护环境意识,正确认识到“随意倾倒垃圾”是违法犯罪,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为了一己私利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同时对发现他人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后要勇于举报,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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