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警方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 5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李成东通讯员戴志雄东源警方侦破的一起非法采矿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日前被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悉,该案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07万元,非法开采析出的稀土氧化物价值60万元。
今年5月,东源县公安局通过日常走访工作,掌握到一个犯罪团伙曾在黄田镇山里非法开采稀土的线索。5月31日,经县自然资源局鉴定,该非法采矿点共采出湿稀土矿11吨左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严重。接报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东源警方称,由于该犯罪团伙成员身份不明,且犯案时间在2018年春节后至2018年5月期间,导致大量证据流失,给专案组民警取证带来了巨大困难。专案组民警考虑到非法开采下来的石料需要处理,稀土矿的处理点及采矿工人的落脚点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通过走访,民警掌握到黄某明有嫌疑,其名下的一幢房子极有可能被用于作为采矿工人的宿舍和处理稀土矿。民警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对黄某明进行布控侦查,逐步摸清了涉案人员情况,一个非法开采稀土矿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专案组民警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曾某盛为谋取利益,伙同高某玖、高某燕、黄某日、曾某清等人,私自与曾某雄协商,由曾某盛出资租曾某雄的山用于非法开采稀土矿,并租用黄某明名下的房子作为稀土矿的处理点和采矿工人的宿舍。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曾某盛负责购买采矿设备、聘请工人、销售湿稀土矿等一切事务;高某玖、高某燕、黄某日、黄某明、曾某清为股东,负责协调管理。在相关证据已收集、固定后,专案组民警开始收网。6月24日至7月10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曾某盛、高某玖、高某燕、黄某明、曾某清陆续被东源县公安局依法传唤到案,犯罪嫌疑人黄日某、曾某雄已于日前病故。经审讯,曾某盛等5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该犯罪团伙于2018年春节后在黄田镇山里进行非法开采稀土矿的犯罪行为,后由于黄田镇政府相关部门巡查,该非法采矿点于2018年5月底停止开采,期间开采出湿稀土矿11吨左右,共非法获利22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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