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东仁电子有限公司 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刘昕随着“互联网+税务”的蓬勃发展,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发票犯罪的打击力度,违法分子利用发票进行税收违法活动的成本越来越高。少数企业心存侥幸,为少缴税款虚开发票抵扣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紫金县税务局查处的紫金县东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仁公司)利用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背离法律、失信于国家。
据了解,东仁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开关、电源等电子产品配件的企业,紫金县税务局收到东仁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的线索后,迅速提请紫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提前介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公司实施检查。检查发现,东仁公司办公场所存放着盖有供货方公章但没有填写内容的空白送货单和收款收据,购销双方货物流、资金流存在异常。带着涉税疑点信息,检查人员对该公司取得已抵扣的14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货物流、票流、资金流的深入调查与核实,发现相关供票方处于非正常和已走逃失联的状态。经东仁公司实际负责人温某确认,为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该公司在明知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构合同、虚列交易货物及金额,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涉及票面金额约81万元,税额约14万元,价税合计近95万元。
2017年10月,紫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东仁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温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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