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居民不可中途补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河源日报 2019-06-10 08:42

31.哪些人要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答: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中央、省属驻河源单位等(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全体职工(含退休人员)办理参加职工医保。

32.职工医保缴费满多少年可不再缴费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河源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以及不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男职工30年(含30年)、女职工25年(含25年)以上的,可以不用缴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3.没有单位的,想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怎么参保?多久才能享受待遇?

答:可以参加灵活人员的职工医保,缴费不满半年的,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参保缴费满半年后才能享受正常的医疗待遇。

34.一般居民缴费期间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过后还可以补缴吗?

答:不可以,除新生儿、新落户居民、非本市户籍新入学或者从市外新转入本市的在校生、就业转失业人员可以办理中途缴费外,一般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的,只能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本报记者曾俊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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