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深入14地市深调研,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把脉 建议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

南方日报 2019-05-23 06:12

■调研动态

当前广东省人大建设和发展形势如何?面临怎样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作为?针对广东省人大工作的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今年2月至4月,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推动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深调研。

此次调研共分成7个小组,分别由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队,全面深入广州、河源等14个市及其所辖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就提高立法质量、县乡人大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社会建设和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题进行实地调研。这是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推动人大工作进行大规模、深层次的调研活动,旨在进一步摸清全省人大工作实情实况,为把全省人大工作推向深入把脉。

立法如何凸显主导作用?

人大提前介入起草环节

随着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任务的增加以及机构改革的推进,人大履职如何适应满足新形势的要求,成为此次调研的重点课题。

这在立法方面尤其突出,设区的市立法权明确后,各地人大立法任务越来越重、节奏越来越快、要求越来越高,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市立法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仍有待加强,离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广东省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配备约10名工作人员的要求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督促各市人大常委会落实意见要求,推动各市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

如何凸显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基层人大的普遍反映认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需要在起草环节便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法规案起草、论证中遇到的重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早介入、早研究、早协调,将问题和矛盾解决在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人大探索对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积累了经验。而从调研来看,一些地方人大对开展工作评议的定性和定位尚不明确,缺乏法律支撑,甚至受到有的地方政府部门质疑;而在一些地方,重大事项通常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才作为议案提交到人大常委会,人大未能在事前对重大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参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较为被动。

对此,调研组认为,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应综合运用工作评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督,必要时可听取有关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而在确定重大事项方面,由人大常委会研究提出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政府事先向人大报告重大决策的意见,报本级党委同意后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

在机构设置上,按照中央规定,各级人大逐步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或工委,但工作力量配备尚未到位。还有部分县(区)没有设置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调研组建议在加快配置相关力量的同时,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和专业结构,增加具有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连任人员应占适当比例,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

县乡人大工作如何深化推进?

探索民生票决事项跟踪监督

近年来,广东省加快县乡人大工作步伐,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从机构设置、资金扶持、机制建设上强化保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根据此次调研,目前广东省122个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实行专职配备,机关工作人员全部达到16名以上;1144个乡镇全部单独设立人大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57个街道全部建立人大工委并基本配备专职工委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省财政对997个乡镇人大工作予以3年财政支持。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指导意见,今年县乡人大工作将重在深化推进。此次调研也发现了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有的乡镇人大会议质量不高,存在“走过场”现象;有的县乡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充分不到位,存在“虚化”现象,影响了基层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此,各地也探索了形式多样的履职平台和载体,如开展基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探索实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通过实地视察、专题调研、询问等方式,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这些探索正逐渐步入“深水区”,为此调研组建议,就重大民生事项决定决议的执行环节,县乡人大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做好对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的跟踪监督,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镇人大而言,目前广东省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机制仍不够健全,规范和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工作,需要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指导性文件,为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并参照乡镇人大,将街道人大工委纳入财政经费补助范围。

代表履职如何纾解闭会淡季困扰?

建立履职激励措施

大会期间,代表进入履职旺季,大会闭幕就转入履职淡季,代表活动少,社会关注度低。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成为调研组问计求策的重点。

事实上,为强化督促代表闭会期间积极履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广东省加快各级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建设,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共建立843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室)并正常开展活动,代表履职逐渐常态化,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与此同时,代表联络站的快速覆盖,也随之带来一些挑战。有的联络站接收周边群众大量的投诉事项,逐步演变成“信访室”或“调解室”,需要深入研究和厘清联络站的职责边界。还有群众反映联络站距离较远、活动场地较小等问题。对此调研组建议,应科学规划布局,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创造单独建站的条件,就近便利安排各级代表进站,对联络站标识统一配置,统一制作牌匾,统一办公格局,统一挂牌上岗,一方面灵活机动解决用房紧张、活动场所偏小的问题,另一方面也避免重复建设。

对于代表而言,如何调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成为破局的关键。许多参与调研的代表认为,应当建立履职激励措施,对履职优秀代表,除会议表彰通报、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外,在组织代表外出考察、培训时可予优先考虑。同时加强代表履职档案信息化管理,稳妥开展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推动基层人大创新探索。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仍有代表建议办理部门不够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有的部门建议答复表态式、打太极式,答复沟通挺好,但效果不佳,不解决实际问题。而在办理结果评价上,目前没有对评价结果的后续制约机制,建议质量好坏一个样,办理建议效果好坏一个样,无法在实质上推动承办部门提升办理质量和效果。

对此,调研组建议应抓紧修改《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建立建议办理激励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逐步公布。对办理建议长期不认真、不配合的部门,要增加刚性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本版撰文:南方日报记者骆骁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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