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长制有利于实现真正的“河长治”

河源日报 2019-03-27 11:55

□郝晓楠

近日,河源市为47位东江支流民间河长颁发了聘书,截至目前河源市民间河长人数已近300人。民间河长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对东江流域保护的宣传力度,呼吁全民参与保护东江母亲河,推动东江流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实现。如今,河源已经建立了“官方河长+民间河长”双河长制度,如何处理好两支力量关系、真正实现“两条腿走路”,考验着地方政府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河源凭水而兴,因水而美,河流众多。数据显示,河源集雨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7条,其中属东江水系39条,韩江水系6条,北江水系2条;集雨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安远河、浰江、新丰江、船塘河、秋香江和东江等6条河流。保护这些河流的水质安全,成为河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基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的要求,河源现已全面建立了市、县(区)、镇(乡)、村(居)四级河长体系,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不过,“官方河长”往往身兼数职,在河流管理和保护中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作为“河长制”的有效补充,河源市积极探索全民护河新模式,通过聘任民间河长织密水环境保护网,努力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

从实践来看,引入“民间河长”参与河湖的监督、管理工作,能分担“官方河长”压力、成为“官方河长”的有力助手,实现了从完全依靠政府治理河湖转向倡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而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存在人员、经费不足,“民间河长”专业能力不匹配,依靠劝导方式护水常遭遇阻力等问题,“双河长制”仍有待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真正建立协同作战长效机制,以促进双河长优势互补、融合运行。

因此,一定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委员会、行动中心等“民间河长”的实体机构,在人员、经费、机构等各方面予以支持,强化“民间河长”的归属感;构建明晰的责任管理机制,明确“民间河长”以社会监督人身份参与河道治理,协助“官方河长”共同开展治水监督工作,形成协同发力的管理体系;构建双河长联席会议信息沟通机制,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加强沟通对接,促进河湖管理信息共享,共同推进治水兴水管水工作。

河湖清,则生态兴;生态兴,则经济盛。全面推行双河长制,当有“大禹治水”之决心和魄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充分发挥好双河长“两条腿走路”的优势,管理和保护好河源的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湖泊,真正实现“保护好一江清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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