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中院院长开庭审案检察长出庭公诉

河源日报 2019-03-11 07:38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陈碧霞8日上午10时,在紫金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定挺担任审判长开始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甘某辉涉嫌抢劫罪一案,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永珊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了同步视频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10月底,钟某雄(已判刑)纠集古某峰(已判刑)、被告人甘某辉等人商议抢劫营运车。2008年11月16日晚,钟某雄事先准备作案工具电线,与古某峰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村天桥附近寻找作案目标,被告人甘某辉则在预定的作案地点守候。

当晚11时许,钟某雄和古某峰租乘被害人秦某平驾驶的白色捷达小汽车到达作案地点后,被告人甘某辉则戴上白手套,慢慢靠近车辆。秦某平发现异常后想驾车离开,钟某雄立即拿出电线勒住秦某平的脖子,古某峰拔掉车钥匙,用电线捆住秦某平的双脚,甘某辉按压住秦某平,3人合力将秦某平从驾驶位拉到后排座,并致秦某平死亡。随后,钟某雄驾驶车辆逃跑,在途经紫金县敬梓镇时,3人将秦某平的尸体掩埋在道边的蕉树林下,将作案用的手套和电线丢弃。

事后,将抢来的小车以8300元的价格销赃,赃款被钟某雄、古某峰、甘某辉、邹某园(已判刑)等人分掉。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甘某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9年2月1日,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以甘某辉涉嫌抢劫罪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决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由院长担任审判长。

据悉,近年来河源市两级法院检察院“一把手”开庭办案已成为常态。院长、检察长带头办案,让优质办案资源回归审判、检察一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调动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办案的积极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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