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出台《新提拔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及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 让干部在巡察岗位上接受廉洁从政教育和考察锻炼

河源日报 2019-03-05 07:52

○本报讯记者叶春雨特约记者徐精华通讯员黄慧芳近日,和平县出台《新提拔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及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下称《工作制度》),要求全县新提拔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及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原则上至少参加一轮县委巡察工作,在巡察岗位上接受廉洁从政的教育培训和考察锻炼。

按照《工作制度》规定,根据县委每轮巡察工作需要,县委巡察办同县委组织部拟定抽调人员建议名单,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巡察办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抽调期间,县委巡察办应当有针对性地安排新提拔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及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廉政教育考试、巡察线索分析排查等方式,将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抽调工作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将对抽调的干部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工作成效和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鉴定,并将鉴定情况反馈给县委组织部和抽调人员单位。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抽调人员将纳入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工作制度》,将有效充实该县巡察干部队伍,提升该县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及优秀年轻后备干部的整体素质,对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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