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既要貌美如花更要学法用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代女性文能琴棋书画,武能横刀跃马,既要貌美如花,也要学法用法。今天,我们有幸请到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李彦红律师,其以案说法,为我们讲述女性朋友正确使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故事。
记者:李律师,女性在遭遇性骚扰时,应当如何保护自己?邓某暗恋女同学潘某已久,有一次与潘某在公园独处时,将潘某逼到墙角强吻。潘某极力反抗,但邓某拒不停止。邓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李彦红律师:邓某在公众场合对潘某采用性交以外有伤风化的行为,以获取性刺激。那么,潘某应当如何维权呢?在民事责任上,潘某有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要求邓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在行政责任上,潘某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邓某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如果情节恶劣,邓某有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中的强制猥亵罪,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记者:李律师,女性因怀孕违反劳动合同被辞退,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赖某于2018年10月到A公司工作,同年11月赖某确诊怀孕。后A公司依据《劳动合同》“入职前女员工有服务不满24个月不得孕育的承诺”的约定,与赖某解除劳动合同。A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李彦红律师:A公司与赖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有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赖某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记者:李律师,妻子又生了女儿,丈夫提起诉讼离婚,该怎么办?陈某在其妻梁某于2019年2月1日生下第二胎女孩后,以因生育问题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诉至法院,要求与梁某离婚。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李彦红律师: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截至2020年2月1日前,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陈某不得提出离婚诉讼。但梁某提出离婚诉讼除外。那么,在这一年里,妻子应当如何挽回婚姻呢?第一,找出问题所在,积极与丈夫沟通;第二,做好补救措施,从细微处做起,提升夫妻相处愉悦度;第三,提升个人魅力,成为更好的自己。
记者:李律师,女性遭受家暴时应如何保护自己?梁某与陈某结婚后,发现丈夫陈某脾气暴躁,常因琐碎之事对自己肆意殴打。此时梁某应该怎么办?
李彦红律师:首先,梁某应及时报警,让公安机关调处并做好相关笔录;其次,梁某应寻求妇联、村委会或居委会出面调解,以组织出面形式劝说陈某重返正轨;再次,梁某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自身及子女等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最后,梁某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梁某还应综合利用各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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