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市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6578件、行政处罚违法燃放4人 燃放烟花爆竹的少了迷人的“河源蓝”多了

河源日报 2019-02-14 07:59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陈丽厉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为了尽可能降低空气污染,河源市公安机关围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治安防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前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除夕至年初二,PM10和PM2.5污染物峰值浓度分别为217微克/立方米和163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除夕至年初二峰值浓度分别下降64.8%和68.2%。

全市公安机关在春节前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禁燃宣传,并注意做好讲解工作,全面消除宣传盲区和死角,共组织播放烟火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片1327次,其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于1月1日向市民和市区各中小学生发放7万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单,并印制了80条禁燃禁放和“打非”宣传横幅在市区主要路段悬挂,切实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及环保意识。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及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特点,河源市治安部门从严查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1月1日至2月3日,全市治安部门共办理涉烟花爆竹案件16宗,行政拘留18人,刑事拘留3人;捣毁非法存储存烟花爆竹窝点7个,查处非法运输买卖烟花爆竹案件5起,查处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宗,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6578件。

据了解,今年市区周边禁放区比往年有所扩大,其中东源县城及仙塘镇、江东新区的临江镇和古竹镇都被列入禁放区。在春节期间,全市治安部门加大禁放区巡查力度,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在禁放区内强化巡查力量,增大巡查密度和巡查频次,确保查禁违规燃放工作切实有效,及时发现、劝阻和查处违规燃放现象。据统计,全市治安部门春节期间共出动警力2336人次进行巡查,共行政处罚违法燃放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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