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克难奏华章 奋楫扬帆谱新篇 河源市法院2018年工作亮点纷呈
2018年,全市法院收结案数量创历史新高,尽管工作量增大,但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其中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再审启动率、信访投诉率等指标达到历年最好水平。
司法有温度。全市法院为94件案件114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3万余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367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60.17万元。
破解执行难有力度。评价“基本解决执行难”的4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淬炼队伍有硬度。全市法院去年共有18个集体、7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大道致远,奋楫者先。2018年,河源市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狠抓审判管理,不断深入司法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采取一系列创新手段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实现新突破。
加强建设
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河源市法院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好“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制定出台《“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等八个党建工作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增强公正为民司法理念。
实施“重返校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1651人(次)参加各类培训,覆盖各类人员。实施干警“关爱计划”,开展健康体检、心理辅导等,舒缓干警身心压力。坚持榜样引领,典型示范,全市法院共有18个集体、7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坚决反对“四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动接受当事人和公众监督,以零容忍态度开展问责。
按照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6+N”部署,率先与挂钩贫困村和派驻工作队镇开展结对党建、平安共建活动。全市法院共派出30余名业务骨干担任驻村、驻镇干部,其中市法院选派11名优秀干部全职投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作,先后投入扶贫资金250.7万元,以实际行动服务市委的决策部署。
依法审判
护航高质量发展
河源市法院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056件(2017年旧存1499件,2018年新收23557件),同比上升19.9%;办结22644件,同比上升14%;结收案比96.1%,法官人均结案143.3件,同比上升13.7%,收结案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市中院受理4897件(2017年旧存144件,2018年新收4753件),办结4787件,同比分别上升16.7%和14.8%;结收案比101.3%;法官人均结案122.7件,同比上升14.7%。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在省法院设定的衡量审判质效综合监控指标体系12项核心指标中,全市法院有9项达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再审启动率、信访投诉率等指标达到历年最好水平。
严惩犯罪,净化社会大环境。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07件、审结2207件、判处罪犯2703人,同比分别上升12%、7%和16.8%。其中,市法院受理301件、审结285件,同比分别上升49.5%和27.2%。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积极参与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审结被告人李某平等19人特大制毒案等毒品犯罪案件376件438人;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案件294件331人;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50件,助推反腐倡廉建设。
河源市法院还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河源振兴发展大局。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311件,审结11953件,同比分别上升18.9%和12.6%;其中,市中院受理1668件,审结1664件,同比分别上升18.8%和11.7%。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让缺乏生机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释放生产要素,给有再生能力的企业盘活资产、注入活力,审结破产案件15件,其中“执转破”案件7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42件,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69件,审结环境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171件,全力维护河源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连平、龙川法院率先开庭审理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司法为民
耕云播雨润心田
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河源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期待,加强矛盾多元化解,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司法公开举措。
全市通过诉前联调化解矛盾纠纷482件,标的金额1869.7万元。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共建申诉案件代理及调解律师工作站,律师全面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全年办理来信来访309件,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94件,成功化解了温某强、杨某梅等信访积案,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推进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开通12368服务热线,方便群众诉讼。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设“绿色通道”,建立律师休息室、更衣室,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积极推进电子送达,发送法律文书1682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为94件案件114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3万余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367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60.17万元。
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个公开平台,用好微博、微信、门户网站三个公开渠道,公开案件信息26518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156份、庭审直播案件288件。
利剑出鞘
决战执行捍法威
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年。全市法院倾全院之力、行非常之举,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992件,执结14468件,标的金额44.1亿元。其中2018年受理6681件,执结5783件,标的金额16.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0.9%、23.7%和2.6%,评价“基本解决执行难”的4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全市法院加大网络查控力度,与10多家联动单位实现联网,财产查控种类扩展到28项,网络“四查”工作实现常态化。全面落实网上办案,将执行案件流程纳入执行案管系统,对执行关键节点加强监督和管控。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网拍案件786件,成交额4.36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308万元。
敢“拒执”就拘留。2018年国庆期间,河源市法院全面开展“决胜2018”“南粤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对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适用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行为。
据了解,2016年以来,司法拘留315人、罚款314.75万元、限制高消费7708人、限制出境5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680人次,促使2289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深化改革
跑出正义“加速度”
改革出动力,添活力。河源市法院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核心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以员额法官为重点,结合专业审判、案件繁简分流等需要,组建各类审判团队49个,制定司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实现裁判权责统一。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成为常态,共办结案件7160件。强化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职能,除了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还注意制定审判行为准则,解决审判实践中的共性问题。
继续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稳妥推进未入额人员岗位确认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防止干预办案“三个规定”,实现干预过问案件零发生。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成立河源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维护司法的正常秩序。
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报最高法院备案后实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促进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新选任人民陪审员477名,参审案件6410件。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院领导带队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5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见证执行130人次。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结人大代表的议案、来信16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激情成就梦想,实干铸就辉煌。一年来,河源市法院以实干精神,演算出公平正义“最大值”。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一以贯之坚定法治信仰、回应群众呼声、忠诚干净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推动河源市经济社会取得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版组稿:本报记者刘烨华
通讯员张镇衡骆平邹颖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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