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牢记职责使命、不忘为民初心 筑牢安全防线 守护公众“舌尖安全”

河源日报 2018-12-12 07:06

河源市开展2018年河源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小可率队到市区农贸市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药品零售药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农贸市场旁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快速检测服务,深受群众欢迎。核心提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强盛与兴衰,也折射出社会文明程度和政府治理能力,是固本强基的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河源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监管机构从无到有,监管职责从少到多,监管队伍从弱到强,监管技术从低到高,监管覆盖从局部到全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牢记职责使命,不忘为民初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食品安全战略”、“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和监管法制化建设,坚持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推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守住了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的食品药品环境。

坚持改革

机构从无到有队伍从弱到强

建市初,河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负责。随着各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凸显,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国组建了独立权威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河源市也成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2013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河源市顺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理顺了市食安办、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职能,组建了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完成了食品综合协调及食品生产、经营(含酒类流通)职能的划转工作,实现了食品药品从生产(初级农产品外)到消费环节的统一集中监管。

2013年,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根据市机构改革要求,在对市、县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能进行界定的同时,还将食品流通、餐饮许可等职能下放至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推动执法工作重心下移。现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又面临新一轮改革,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整合提升。

从2013年开始,河源市在源城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特大或较大镇设立了负责所在镇及周边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按照“一村一员”的要求,选聘村级组织食品药品协管员1401名,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城乡全覆盖。

强化监管

提高监管能力切实保障民生

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食品安全战略”“健康中国战略”,着力推进监管法治化,努力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发挥部门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共治作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底线。

——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稽查执法“三管齐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

加强专项整治。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陆续开展了“三打两整治”、食品安全“百日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药品“两打两建”、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化妆品“四打一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等100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并配合市“创文”“巩卫”重点工作,着力整治无证照经营、出售过期和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小餐饮、万绿湖及东江沿岸餐饮场所整治任务,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稽查执法。针对跨行业、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多方执法力量,查办了一系列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案件,如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扫雷”行动、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蓝剑”行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清源”行动、打击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雷霆”行动,覆盖了食品药品领域,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十二五”至今,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3658宗,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5宗,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众权益。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评为全国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技术监测和科研能力不断提高。技术监测方面。一是监测范围不断扩大。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实践,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后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16年7月始,省政府将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快检)工作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农贸市场整治管理、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验合格率分别列入2016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快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2017年将推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农贸市场从25家增加至41家。二是监测品种不断增加。快检品种从2016年的14种蔬菜、9种水产品扩大到目前的所有蔬菜和禽畜肉蛋产品,重点品种的快检率达到一半以上。快检项目从有机磷类农药、孔雀石绿等8个增加到包括胶体金法等在内的15个。快检区域也从市区辐射到镇村,快检范围从原有的部分市场经营户发展到现在所有市场经营户。据统计,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全市共快检食用农产品257903批次,其中99.28%合格,处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占快检总量的3.6%,共9288.08公斤。三是检测科研能力不断提高。2016年4月,河源市在原食品药品检验所与市食品安全监督所的基础上,组建了市食品检验所与市药品检验所。市食品检验所取得食品检验检测资质证书,预计到2018年底,食品检验能力参数将从2017年的57项增加到464项,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取得明显进步。市药品检验所科研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科研立项10个,目前已结题7个。这两个所连续多年超额完成市“三赛”活动确定的检验任务,食品抽检和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分别达到省要求的90%和98%以上。建设集检验检测和科研一体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技术中心,目前食品检测实验室用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药品检测实验用房将于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

先行先试

创新监管举措筑牢安全防线

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行网格化监管、智慧食药监管、飞行检查和首推企业述责制等日常监管“新”举措,及时、及早发现安全风险,并大力推进示范创建共治工作,扩大示范引领效应。

——网格化监管覆盖全域。2015年,河源市药品领域试点实行“域定网、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网格化监管,随后扩大到“四品一械”中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从而形成了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监管格局。目前,全市共建立监管网格市级1个、县级6个、镇级103个,确定网格监管责任人1507人。“十二五”期末,全市521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全部进入电子追溯平台,上网率达100%;8129家食品药品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和量化分级管理,其中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8.7%;省定食品药品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标全部达标。

——开展飞行检查,排查农村隐患。自2015年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始实行区域飞行检查工作制度,每年对中心镇及其周边乡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击检查。据统计,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组织飞行检查24次,检查48个乡镇及地区,所发现案件线索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首推述责制,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今年6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这一食品药品监管弱项、短板,把督促企业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印发了《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述责工作方案》,在全省首次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述责制,通过以企业公开述责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体系、产品追溯体系、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内控体系、责任落实体系,实现了从“保姆式”督查监管向“自律式”企业担当转变。今年7月以来,全市一大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书面述责、大会述责、公开述责、业内述责、约谈述责、食品安全管理员述责等方式,对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责,并作出承诺。

——创建示范典型引领行业发展。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力创建行业示范单位,引领行业健康发展。据统计,全市共有779间学校食堂建成“阳光厨房”、32间学校食堂成功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成功创建8条“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及1个“省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广场”,13家食品经营单位获得市级“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称号,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成“省级安全示范单位”,15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建成市级安全示范点,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成功打造“透明车间”。

执法普法

普法融入执法落实普法责任

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普法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普及工作,为落实省委提出的全省普法工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市委提出的把河源市建设成为全省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执法普法,推进法治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在执法中普法、在用法中学法,把普法工作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检查、食药科普宣传之中,推动公众法律知识水平和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性得到提高。多年来,结合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市创文、巩卫等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与市各新闻单位合作开设电视、报刊专栏,在市区大型住宅小区楼宇视频、市区公共汽车亭、市区出租车LED显示屏播出专栏公益广告,在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在各县区共建立30个科普站,常年向公众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被评为市“六五”普法优秀单位,在2018年河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展望未来

风险不容忽视监管任重道远

回望过去,岁月峥嵘。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认真履职尽责,有效保障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国力的不断提升、法治的不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向好是大趋势,但风险仍然存在。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禁而难止,外来食品药品特别是通过网络途径进入河源市的食品药品风险防控难度较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总体程度不高、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众科学消费知识缺乏、依法维权意识不强,社会力量参与监管不足,等等,都不容忽视。执法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都有待加强。

新时代、新形势召唤新担当、新作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法治理念,按照“食品安全战略”、“健康中国战略”和“四个最严”要求,精准施策,讲求实效,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安全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安全总体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为河源市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走出生态河源与现代河源相得益彰的发展新路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组稿/摄影:本报记者田红秀通讯员吴海敏谢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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