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行政传承改革精神,坚持创新引领 三十年潜心耕耘 走在前列不停歇
河源司法行政工作有着勇于改革创新的基因,中国第一个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就在紫金蓝塘诞生。改革春风吹拂着河源这片热土,河源司法行政人励精图治、潜心耕耘,以不断创新的意识推动着河源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
2012年全国首创“免费司法担保”机制,切实解决有理无钱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赢了官司有财产可供执行等问题;2014年全国首创声纹手机定位监管系统,构建起“电子围墙”;2016年创新开办《法治声音》栏目,落实普法责任机制,打造永不消逝的电波;2017年全省首创“智慧法援”服务平台,零距离服务群众;2018年成为全省调解创平安先进市,成功打造“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示范市,“智慧服务”的先行地……
特别是近5年来,河源司法行政工作更是硕果累累,省司法厅连续三任党委书记、厅长先后到河源调研时都对河源司法行政工作充分肯定,认为河源司法整体工作走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前列,有的工作甚至走在全省的前列。
中国“第一所”在紫金诞生
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的法律秩序正在慢慢恢复,群众法律意识较弱,蓝塘的群众凡遇矛盾都喜欢找公社的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求解决。
已经退休的河源市原市长、时任紫金县委常委兼蓝塘公社党委书记,也是成立司法办公室主要决策人的黄煜祯感觉到,必须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成立一个正式机构来解决日趋增多的矛盾纠纷。在党委会上,他的这一想法得到了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致赞同,党委会同时决定,机构名称就叫司法办公室,主要负责受理、调处群众的矛盾纠纷。
1980年12月起,司法办人员开始办公。至此,中国第一个乡镇司法行政机构——紫金县蓝塘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司法办公室应运而生。从司法办公室保存的业务档案可以看出,1980年蓝塘司法办接访群众1401人次,收到群众来信346件,调处纠纷141宗,调处成功117宗,成功率达83%。司法办公室的成立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大量的矛盾纠纷都在司法办得到解决,公社法庭受理的官司大大减少。
1981年,司法部在广东召开现场会,要求在全国各省、市推广这一成功经验,之后,这一做法在全国全面铺开。
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果
30年来,河源市普法工作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群众对法律从简单的知识了解转化为个人的素养需求,各级国家机关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理念显著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护法的氛围逐步形成。
在改革中勇于前行,在前行中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六五”普法期间,河源市法治宣传工作创新驱动、勇破困局,全面打造普法善治升级版,以99分的高分通过省“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市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龙川县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县,源城区普法办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普法办。《法制日报》2015年8月10日在头版重要位置刊登了河源市《打造普法善治升级版——河源形成“官善用法、民愿守法”的良性模式》,专题报道河源市“六五”普法工作成效和做法,肯定了河源市“六五”普法工作成效。
2016年5月份全国“六五”普法总结会上,河源市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是河源市开展普法工作30年来获得的最高殊荣。
市司法局打造《法治声音》栏目,邀请有普法责任的部门、团体等上线以案说法,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提供有效平台。此栏目在今年10月份获广东省2017—2018度“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荣誉;融合新媒体平台,开通河源司法行政网站、《法治声音》新浪微博、河源普法微信公众号,河源普法头条号、企鹅号、网易号,实现同步上传,努力打造永不消逝的电波。
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全面开展宪法法律、扫黑除恶、禁毒等方面专题宣传,努力打造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正能量的普法阵地,实现市直及五县一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全覆盖。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近5年全市655个村(居)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村(居)”,2个村(居)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紫金县、龙川县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充分运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资源,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为重要抓手,以法治宣传栏、法治广场等为载体,以村(居)两委干部为重点,结合村(居)委换届选举、禁毒、创文、乡村振兴等,大力开展涉选举、涉农、涉土地、涉扫黑除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向基层延伸,引导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类法律进村(居)活动近2万场次,受教育群众130多万人次。
今年8月份,在省委政法委举办的“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办将河源市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开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作为全省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工程先行试点市。目前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良好,获得省司法厅高度肯定。9月4日,省司法厅以简报形式全文刊登《河源市司法局聚力“五个坚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交流学习。
今年10月19日,由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为组长的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第七组到河源市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经实地调查了解后,检查组认为,河源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成效显著,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普法栏目《法治声音》等多项工作都走在全省前列,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
人民调解和矫正工作取得新成效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争取市政府出台以“明确工作重点,明确经费保障,明确完成时限”为要求的文件,推动全市人民调解“五落实,六统一”规范化建设率先在全省全面完成。县、镇、村三级调解工作网格进一步巩固,“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获得推广。总结出具有代表性的“五老一贤”等多项特色工作方法,获得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今年7月承办了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在河源市召开的“全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会议”并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发言。这是建市以来市司法局承办的一次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会议。
5年来全市共受理矛盾纠纷34325宗,调解成功33881宗,成功率为98.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受司法部表彰单位有2家,个人有6个,一批单位和个人受到省厅的嘉奖和表彰。
2014年前,市司法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改革创新工作,以信息化为突破口,在全国首创开发了一套结合声纹识别和视频上传的手机定位监管信息系统,构建起社区服刑人员的“电子围墙”,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定位监管。该系统的应用,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监控和区域管理,有利于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效率和质量,有力推动社区矫正管理创新发展,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河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5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659人,解除3685人,在册974人。建档率、监管率100%,重新犯罪率在2‰以下,没有在矫期间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无参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社矫移动终端智能化执法成为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会议的示范项目,得到司法部、司法厅领导的肯定。
法律服务惠及民生取得新突破
全市1433个村(社区)共聘请顾问律师289名,现已实现了全市覆盖。2014年11月8日,法制日报以《一个法律顾问相当“五名大将”——河源村(社区)法律顾问“五员合一”工作法记事》为题作报道,详细介绍河源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内多家媒体纷纷转载,省司法厅还专门就此事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得到省领导的高度肯定。
河源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自2014年开始试点工作,经过4年的努力,截至今年6月,基本完成了市、7县(区)、100个镇、1433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城乡全覆盖。
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完成实体、网络、热线对接,实现互融互通,获得省司法厅的高度认可,并在全省推广河源市经验和做法。
今年10月28日,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在信息化展厅上,河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东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仙塘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红光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四级实体平台代表广东省司法厅作为参展项目之一,是全省实体平台唯一参展的地级市。
创新方式提高效率惠民生。2012年全国首创“免费司法担保”机制,切实解决有理无钱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赢了官司有财产可供执行等问题,法制日报等媒体专门刊载推介;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2013年,市法律援助处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
全省首创“智慧法援”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市县镇法律援助接访大厅实体平台服务和大数据互联网智慧服务双驱动。此项目在市“河安杯”创新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同时,还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全市唯一的2017年度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上报到省委政法委。
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共享法治阳光。据了解,河源市自1999年成立法律援助机构以来,现共受理法援案件10882宗,接受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06450人次。
时光苒苒,河源司法行政工作30年发展道路上,硕果累累;展望未来,河源司法行政人将传承改革精神,强化创新引领,以奋斗者的姿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谱写法治河源建设新篇章。
本版组稿:本报记者刘烨华通讯员俞畅明
部分荣誉
2013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一批集体和个人获得中央和省部级以上表彰,其中获得的集体荣誉有:
★2013年1月,获司法部表彰“全国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2014年3月,获司法部、全国普法领导小组表彰“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2016年5月,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是河源市开展普法工作30年来获得的最高殊荣;
★2017年1月,被中共广东省委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是河源市获此荣誉的唯一市直单位。
同时,连续5年获得“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优秀单位”;连续3年获得全市“三赛”考核“优秀”单位;连续3年获得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其中2015年、2016年获得市直单位分数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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