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人民检察院 聚焦主业服务大局 构建平安法治东源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东源县人民检察院自建院以来,历代东源检察干警始终牢记人民嘱托,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聚焦主业服务大局,全面从严治检,打造了一支廉洁高效的检察队伍,努力开创了东源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东源争当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的主力军提供了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广东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职业道德建设“百优单位”,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称号,多次被评为“市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
聚焦主业
强化司法办案,保平安维稳定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河源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0年5月。1968年5月,河源县检察院被撤销;1987年7月,恢复河源县人民检察院。1988年6月,成立河源市郊区人民检察院;1993年12月,郊区人民检察院改称东源县人民检察院。1988年以来,该院办理案件大幅上升。特别是近3年来,该院依法批捕案件同比上升50.6%,提起公诉案件同比上升84.3%。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在落实宽严相济、强化司法活动监督等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262件400人,同比起诉案件上升22.4%,批捕人数上升27%;提起公诉229件317人,同比公诉案件上升1.8%,人数下降2.2%。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刑事犯罪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29人,成功协助刑事和解13人,及时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积极参与中小学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等宣讲团巡讲活动;全面启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对全县200多家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摸底排查,立案4件。
强化司法活动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去年以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平台,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5份,追捕追诉30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1人;开展深化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功创建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5件。对监管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件(次),依法处理在押人员申诉控告24人(次)。积极开展财产执行专项检察监督,重点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危害环境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金融犯罪的罚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该执行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全方位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司法诉求。
坚持惩防并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反贪反渎转隶期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保持查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去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人,其中查处贪污贿赂案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3人。尤其是该院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立案查处涉农、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6人,并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转隶之后,该院新设立职务犯罪检察部,统一对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公诉等追诉犯罪职能,在反腐败斗争中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
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去年国庆期间,河源海事局联合县公安交通部门在万绿湖客家口水域巡航时查处5起无证驾驶船和非法载客行为,5名船员被行政拘留,这是河源辖区首例船员无证驾驶机动船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也是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推行“环保检察”机制取得的效果。
近年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化“仙塘模式”的同时,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创建“环保检察”新品牌,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并重,集中开展查办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并采取检察建议、重大项目同步预防和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等措施,加强环保预防和源头治理;专门设立派驻新丰江库区检察室,密切关注社会环保热点问题,按照东源县委工作部署,针对万绿湖船舶管理问题加强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切实保护万绿湖的生态环境。
一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意识,围绕东源县委部署的生态环境保护14个专项行动,找准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落脚点,以构建“环保检察”机制为重点,精准聚集、全面发力,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为东源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63人,提起公诉40人;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在积极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拓宽办案思路,将公益诉讼案件与促进行业整治、区域治理有机集合,就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向党委人大汇报,向行政机关通报,推进长效管理。针对辖区内非法养殖现象,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经过整治,辖区非法养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信息报送机制、线索移送管理机制、案件会商机制,聚焦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矛头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违法犯罪势力,依法严厉打击了多起黑恶违法犯罪,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23人,其中涉黑案件5件17人(5件均为同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涉恶案件2件6人(2件均为同一组织),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件23人。
改革创新
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
近年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四项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员额制,精简机构并让业务骨干扎根在办案一线;组建以检察官为中心、以辅助人员为支撑的新型办案团队,制定明晰统一的权责清单,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确保司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加强检察职业保障,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聘用司法辅助人员管理等配套制度;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等工作,加强案件查办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其中,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5+3”模式,并创新设立民行、控申等岗位。
率先在全市各县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也是近年来该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办案机制的举措之一。几年来,该院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力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做到无缝衔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机制不断完善,成立“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编印《东源县“两法衔接”工作手册》;28家成员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平台联网,使平台录入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监督效果不断强化,行政机关执法程序逐步规范,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在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办案机制的同时,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努力打造“阳光检务”。近年来,该院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突出位置,运用信息化技术,构建办案全程、全面、同步、动态监管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全面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去年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2件,公开程序性信息436件、法律文书263件;注重依托“两微一端”传递法治正能量,全面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多次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公诉出庭观摩等活动,增加执法办案透明度。
队伍建设
全面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队伍
近年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廉洁治检、政治建检、文化育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要求,以培育“忠诚、公正、和谐、争先”的东源检察精神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在检察官学历要求上,该院排在全市基层院前列,检察官中硕士研究生占比最高。近几年来,该院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坚持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岗位练兵为载体,通过集中与分类、培训与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人才和办案能手,提升了检察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如今,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达78%,具有司法资格干警达54.2%。
在思想政治教育上,该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结合检察文化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弘扬检察官职业道德。
在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上,该院以成立党总支及3个支部委员会为抓手,强力推进党建工作,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谈话提醒、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等举措,积极开展党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狠抓办案纪律,经常性进行检务督察并及时整改问题。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性,提高了检察队伍的战斗力。
统筹:赵锋文/图本报记者田红秀欧阳赞李成东
特约记者黄廷首通讯员黄燕萍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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