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登记备案办法》 纪检干部违规打听过问案情将被追责
○本报讯通讯员庄妍刘宜辉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保障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顺利进行,日前,连平县纪委监委出台《连平县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严格约束纪检监察干部权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办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超越职责权限、违反工作程序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对遇到的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十种情形”,办案人员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告知其有关纪律要求,及时填写《登记备案表》,按程序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办法》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报告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泄露报告人有关情况,对泄露报告人情况、打击报复报告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情况故意隐瞒,或未及时、不如实登记备案的,或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授意不登记、不如实登记或者压制登记备案的,将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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