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强制拆除一违法占地违章建筑

河源日报 2018-10-30 07:42

○本报讯记者谭绍丁特约记者谢鑫通讯员刘金桥原本是村集体用地,却被侵占并拿来建设加工厂和办公房。近日,连平县隆街镇镇南村105国道附近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并对村民罗某发违法侵占镇南村集体和村民徒弟进行全面整改。

今年以来,连平县扫黑除恶办连续接到群众举报,称隆街镇镇南村下围经济社村民罗某发强行侵占村集体、经济社集体和村民土地进行经营开发,违法行为已经持续多年,一直没有得到纠正,不仅当地村民怨声载道,不少当地外出乡贤对这样的侵权行为也颇为不满。

接到举报后,县、镇扫黑除恶办高度重视,连平县相关分管领导召开多次协调会,分清责任,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县扫黑除恶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和隆街镇政府多次派人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自2008年开始,罗某发先后占用镇南村委会和田心等9个经济社部分村民土地大约41亩进行种植桉树、建厂房、养猪、开挖鱼塘等经营活动。其间,相关村干部曾要求罗某发签订合同后才能使用土地,除罗某发的妹妹罗某种植桉树的约16亩土地完善了相关租赁手续外,剩余25亩多的土地一直没有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案情调查清楚后,县分管领导迅速部署,亲自抓落实,并且全程督导。县、镇相关部门也立即责令罗某发对侵占土地情况进行整改,罗某发与相关村干部分别到设计的经济社和村民家中进行座谈并取得了村民的谅解,同时完善签订租用、转调等手续,被占用的鱼塘也已用钩机将拦堤挖开放水,恢复原貌。

26日,县、镇相关部门组织对位于隆街检查站斜对面105国道罗某发占用土地建设的木材加工场进行查处,将罗某发修建的办公室强制拆除。连平县扫黑除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罗某发侵占集体和村民用地的行为在农村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也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此次对该案件进行查处、纠正,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肯定,同时也为其他侵占集体和村民用地的行为和个人敲响了警钟,对今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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