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广种司法“创新树” 遍结群众“和谐果”
作为党和政府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源司法行政工作能够亮点纷呈离不开改革创新。建县3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东源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路径与新模式,在全市率先实行“以案定补”,推行“五老一顾问”和“三化三零”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广“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工作模式,确保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刑释人员帮教、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东源县获评“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县司法局先后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市各县区前列,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职业化,在全省起到排头兵作用,创下了东源枫桥经验模式,为东源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当好“两个河源”建设主力军和河源率先振兴排头兵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人民调解荣获两项国家级荣誉
和谐社会,与人民调解密不可分。近年来,东源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通过推行“三抓三促”和“五老一顾问”工作机制,以实现“三化三零”为目标,成功构建起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联动运作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率先
实行“以案定补”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是基础。从2012年起,东源县政府把每年10万元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从2013年起,东源县委、县政府决定为全县21个乡镇调委会各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63万元的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缺额部分乡镇政府补足);从2015年起,东源县司法局争取到县政府拨出专项经费75万元,作为聘请社区矫正监管员兼职调解专项经费。这些经费的落实,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保障工作经费的同时,2013年,东源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东源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在全市率先实行“以案定补”制度,明确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自2016年起,东源县将调解成功的个案经费补贴提高到200元至500元,使调解工作由“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转变,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目标,堪称东源枫桥经验模式。
人民调解
实现“三化三零”
近年来,东源县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构建排查网格化、调解专业化、分流多元化的“三化”新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零死角”“零激化”“零库存”的目标。
排查网格化,矛盾纠纷“零死角”。近年来,经过积极探索,东源县构建起了以司法局为统筹指导、乡镇司法所为主体的县调解领导小组、乡镇调解委员会、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和村组调解小组“四级调解网络”。据统计,目前全县已建立镇、村(社区)、企业、行业等人民调解委员会314个,人民调解员1609名,人民调解员遍布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和各级群团组织,实现全覆盖、零死角,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调解专业化,矛盾纠纷“零激化”。东源县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服务平台作用,全县284个村(社区)聘请了57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担任村(社区)调委会副主任,参与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通过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调处联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力推矛盾纠纷“零激化”。
分流多元化,矛盾纠纷“零库存”。东源县司法局构建了各类矛盾纠纷分流多元化的新机制,对于排查出的不适合调解的矛盾纠纷或者调解未成功的矛盾纠纷,则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实现矛盾纠纷“零库存”。
社区矫正担当全省排头兵
近年来,东源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经费、平台、队伍、教育“五大保障”下,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职业化,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起到排头兵作用,走在全市前列。
东源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获得了省、市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省司法厅在广州举办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东源作为粤北山区县唯一代表作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介绍。2013年6月25日、2016年9月28日,河源市在东源召开全市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档案(东源)现场会和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东源)现场会,向全市推广东源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与做法。2014年和2015年连续荣获市“社区矫正工作集体三等功”。
党委政府重视,社区矫正常态化。近年来,东源县委、县政府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县司法局现有司法行政在编人员计算,每人每年下拨3万元包干经费;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计算,每人每年下拨高于省标准的经费,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以经费保障为支撑,引领社区矫正创新。东源不断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设备的投入,其中投入25万元,购置了200多部定位监管手机,通过手机定位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去向,确保能随时联系到社区服刑人员,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实现全县联网监控,实行人脸识别和指纹考勤工作走在全市县区乃至全省前列。东源投入70多万元建成社区矫正中心,购置了远程监控设备,与全县所有司法所实现了高清联网,并启用人脸指纹识别辨认系统,对学习培训和公益活动实行人脸识别和指纹报到考勤机制,准确辨识社区服刑人员身份,达到以学促管、以学促改的目的。
政府与社会联动,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公益化。东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社区矫正专职监管员,建立起一支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监管队伍,充实到全县各个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同时,还建立了一支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教活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公益化。
打造“互联网+”模式,保证矫正教育高质量。东源不断创新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教育模式,开启“互联网+社区矫正”模式,开辟网上教育新渠道,开创“社区服刑人员利用网络平台自主在线学习”教育模式,社区服刑人员在网络平台自主在线学习,进一步保证了矫正教育学习的质量。
法律援助走在全市县区前列
近年来,东源法律援助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任务,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和办公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更优质、更高效,为广大受援群众提供了热情、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深受广大群众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各县区前列。
窗口建设科学化人性化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东源将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大楼临街第一层,并在马路旁边设置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导向路牌,方便群众上门办事。同时,为方便特殊人群出入,还设置了无障碍通道和残疾人专用卫生间,窗口服务更加人性化。
为了提升办事效率,东源在服务大厅设置了案件受理区、咨询服务区、私密接待室、案件会商室、档案材料室、文印室等功能区域,还安装了免费WIFI,添置了足够数量的座椅、饮水机、应急药箱、老花眼镜、意见箱等,并按要求设置了宣传栏、援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援助范围、办理流程、值班律师工作职责、无偿服务援助、投诉程序及办法、服务评价机制、工作时间和12348服务热线等信息,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
法援服务全方位前移
近年来,按照省、市提出的“扩大法律援助受助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工作要求,东源提出“量增质更优”的工作理念,编制和完善了法律援助服务网,并依托“四大平台”,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前移到各乡镇,让法律援助家喻户晓。
平台一是全县26个法律援助服务站。通过26个基层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将法律援助服务前移到各个乡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村民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二是全县284个村级法律顾问。东源将法律援助的宣传、办理等工作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范围,要求驻村律师做好法律顾问的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申请等服务,营造“小事不出村,大事少出镇”的和谐民风。平台三是12348免费服务热线。村民可以第一时间拨打服务电话求助,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政府提供的惠民服务、便民服务。平台四是“互联网+”宣传新渠道。东源利用“互联网+”的模式,开通“东源法律援助”公众号,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推送一些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案例和老百姓关注的民生案例、纠纷,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让百姓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增强百姓法律意识。
普法宣传调解中普及法律知识
今年7月10日上午,东源县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律师在首个“青少年模拟法庭”审理一宗真实涉毒案件,广州大学附属东江中学4000余名师生通过校园网络在各班级收看了庭审情况。
多年来,东源一直致力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形式,其中“青少年模拟法庭”便是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有益尝试,更是新时代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
东源县全面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设置法治文化长廊、禁毒教育展区,每年赠阅《法制日报》1.2万余份,为在校学生提供最新的、丰富的法治文化知识;联合多个部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普法讲座、禁毒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消防安全、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宣传活动,受教育师生20万人次。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全县在校学生连续7年“违法犯罪率为零”和“吸毒为零”的目标。
“禁毒教育进课堂”是东源普法工作的亮点之一。近年来,东源努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普法专业化的以案释法普法机制,组织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在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宣讲团”,组成普法小分队,以法律法规为主要宣传内容,并结合社会热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活动,建立了东源“法律七进”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
同时,东源还组建了由公、检、法、司、律师和普法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七五”普法宣讲团,成立了“南粤春雨”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通过采取“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坐实”的方法,拓宽普法受众面,做到普法先行,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
统筹:李成东欧阳晓陈苏宁
组稿:本报记者田红秀特约记者李远来黄廷首通讯员冯敏黄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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