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载砥砺前行 新时代壮志满怀 河源法院:在公平正义道路上奋楫扬帆

河源日报 2018-10-30 07:42

■2018年3月15日上午,市中院举行第二批入额法官向宪法宣誓仪式。■2018年2月7日,市中院领导干部到龙川赤光镇下輋村等开展党建帮扶工作,助力河源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2016年12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7名新任命为审判员的法官向宪法庄严宣誓。■2018年6月26日上午,市中院邀请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的70余名师生旁听一涉嫌制造毒品案件庭审。■2018年10月17日,市中院与和平法院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暨扫黑除恶和基本解决执行难主题宣传活动。核心提示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万绿河源这座年轻的城市一起,沐浴改革开放之春风,紧跟法治中国之进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走过了三十年的光辉历程。

踏实前进的脚步值得回眸,务实创新的精神更值得发扬。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果,是河源法院人艰苦奋斗历程的集中展现;改革开放以来风雨兼程、沧海桑田,但不变的是河源法院人对公平正义的不断追求及孜孜不倦的坚守。

走进新时代,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再立新功。

岁月如歌

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

1988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1989年2月15日;市中院挂牌办公,下辖源城区法院、东源县法院、连平县法院、和平县法院、龙川县法院、紫金县法院6个基层法院。经过30年的建设,其内设机构从建院之初的8个,发展到现在的20个部门。

司法统计显示,市中院从建院之初年均收案仅百件到目前的5000多件,一批大要案得到公正审结、妥善化解,审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干警队伍从建院之初的只有十多位,到现在的百余人,一支学历层次高、审判经验丰富的专业化法官队伍已经形成。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加快,河源市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类型也在传统的刑事、民事案件的基础上,增加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劳动争议、企业破产等新的案件类型也不断涌现。

——在刑事审判工作上,全市法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方针,积极参与各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上,坚持平等保护、增进和谐、促进发展的审案宗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全力改善河源市营商环境和维护良好的生态人文环境。

——行政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不断改革的发展历程,受理案件范围不断扩大,始终依法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自2016年7月1日起,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经省法院和市委批准,河源市将全面实行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由东源县法院管辖措施。

——从立案与审判合一,到逐步探索并全面推行立案与审判分立,再到实行立案登记制,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从2015年5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在执行工作上,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公平正义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30年岁月如歌,工作条件、司法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不变的是河源法院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

打击犯罪

助力平安河源建设

30年来,全市法院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和贪腐犯罪,坚决予以依法严惩。依法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杀人、强奸、抢劫、聚众斗殴、爆炸、放火、毒品等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河源市治安状况大为好转。

今年以来,河源市法院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举全市法院之力,精心组织办案力量,突出对村霸、暴力讨债、乱开滥采、欺行霸市等的打击重点,不断延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度、广度,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围绕保证庭审效果在狠抓细节上精准发力,形成了严密高效的庭审保障机制,依法从快审结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净化了社会环境。

2018年8月15日,连平县法院、和平县法院分别公开审理黄某甲等9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以及陈某研等8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包庇罪案件,打响了河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涉黑涉恶案件的第一枪。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全市法院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切实加强民意沟通,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少年犯罪案件审判成绩显著;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确保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做到有效对接;同时,依法调解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为河源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刑事审判既要依法惩治犯罪,又要充分保障人权,确保无罪人不受刑事处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功能作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让社会更稳定,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这就是河源法院刑事审判的目标追求。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裁判原则,确保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改进作风

只为群众更为满意

河源市法院始终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便民、利民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2017年2月22日,省法院院长龚稼立到东源县法院蓝口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强调指出,“人民法庭是基层的基层,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龚稼立院长的指示精神,市中院周定挺院长带队到各县区人民法庭调研,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全市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大力推进法庭改革,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

注重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畅通特殊当事人申诉救济途径,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和诉讼权利。对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

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新一轮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按照省委、市委部署,共派出16名干部担任各挂点帮扶村第一书记或扶贫工作队干部,先后投入扶贫资金约240万元,捐赠多批电脑和办公学习用品。市法院院长周定挺多次率队到紫金县黄塘镇铁障村、龙川县通衢镇锦太村和赤光镇下輋村调研指导扶贫脱贫工作。

司法改革

只为公平正义更深入人心

2016年3月,河源市所有法院被纳入全省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两年来,全市法院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同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省级统管等基础性改革以及各项配套措施的落地实施工作,有力保障了司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在省法院统一部署下,按照统一的选拔条件和程序,全市法院择优遴选159名员额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突出专业化、职业化和正规化特点。按照“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基本模式,全市法院共组建各类审判团队49个。通过优化配置审判资源,一线审判力量较改革前有明显增强。

坚持领导入额必办案,落实院、庭领导办案责任制,明确入额院、庭领导每年的办案数量,并建立领导办案定期通报制度。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市法院院、庭长承办案件22034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55.6%。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687件,占结案总数的37.9%。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办案责任更加明确具体,促进了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办结案件数从2014年的14369件提高到2017年的19906件。2017年新收案件全部办结,结收案比达101.3%,超额完成全年审判任务,法官人均结案124.4件。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426件,同比上升21.8%;审结7853件,同比上升7.9%;存案5573件,同比上升31.6%。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在省法院设定的衡量审判质效综合监控指标体系12项核心指标中,全市法院有9项达标,其中6项为五年来最好水平。

不断推进阳光司法,河源市两级法院门户网站均开设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通过网络公开裁判文书、网络拍卖执行财产等措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随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立案登记制、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配套措施的相继实行,提高了诉讼服务水平,满足了群众的新期待,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得到很大提升。近3年,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在人大会上的通过率均保持98%以上。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只有奋进才能在新时代潮流中奋楫扬帆。在依法治国号角已经吹响的今天,全市法院干警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以“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豪迈气概,切实增强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责任感,依法办好每一个案件,踏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把全市法院工作推向新的阶段,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再立新功。

文/图本报记者刘烨华通讯员袁国生邹颖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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