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机关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扫黑除恶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别人教育自己拒绝黑恶势力拉拢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黄质旭“阿姨,请抽空看看,了解一下。”“大叔,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请按上面写的举报方式举报。”……日前,一队身穿红马夹、头戴红帽子的特殊志愿者手捧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在东源县叶潭镇各街巷发放,并跟商铺业主交谈。他们既是协助镇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的志愿者,也是社区矫正服刑人员。
每月10日是叶潭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集中报到学习的日子。本月的学习日,他们除了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劳动外,还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下,参与扫黑除恶和禁毒宣传活动,从“被动接受教育”变为“亲自参与宣传”。
“我们目的是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学习教育方式,让社区服刑人员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中实现自我教育,增强法治意识,遵纪守法,远离黑恶势力,进而自觉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叶潭司法所所长李万聪说道。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强化社矫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增强他们遵纪守法、服从监管意识,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目前,全市司法机关已组织社矫人员开展了观看警示片、国学经典诵读、团体辅导等警示教育活动。
龙川县司法局赤光司法所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向社矫人员讲解和剖析了多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组织他们观看警示教育片《被剥夺的自由》。和平县司法局彭寨司法所要求社矫人员签订“扫黑除恶保证书”,组织社矫人员到敬老院打扫卫生。紫金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矫人员观看了《珍惜自由》、央视新闻频道《扫黑除恶》等专题片,并召集11名涉枪赌毒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扫黑除恶保证书”。东源县司法局新港司法所联合东源县库区派出所、新港镇维稳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宣讲、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对社矫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远离黑恶”专题警示教育,还对涉枪赌毒的在册服刑人员进行教育谈话,与他们签订了“扫黑除恶保证书”。
截至目前,全市社区矫正机构累计对重点人员进行谈话教育238人次,签署“扫黑除恶保证书”116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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