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选承担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的变更公告
我院于2018年7月5日在《河源日报》刊登《关于招选承担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的公告》,因下列内容有误,特作如下更正:
一、报名条件“(三)公司成立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满两周年,其经营范围应包括有关从事法律事务的业务,如其经营范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变更无效;”现变更为:公司经营范围应包括有关从事法律事务的业务。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社会机构在2018年7月23日16:00前,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营业执照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现变更为:请有意向的社会机构在2018年8月17日16:00前,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营业执照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如有意向参选的社会机构可在《河源日报》、法院门户网站等媒体了解我院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6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刘文婷)17日,阳江市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阳东区京源城启动。即日起至29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