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公告 河源日报 2018-06-22 15:38 为落实农村“三资”管理相关要求,规范我镇墩头村集体资产管理,根据《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明珠开发区(二期)货场小路西边地段1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源府复〔2018〕9号)等文件,并经下列原土地使用权人书面同意,现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的国土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注销:本公告内容一经发布,视作已告知相关当事人及有关单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由墩头村民委员会统筹办理以上国有建设用地有关国土、规划等用地手续。特此公告源城区源南镇人民政府2018年6月19日